() 房間裡一片寂靜,隻能聽到筆尖接觸紙張的沙沙聲。
負責問詢林星辰的那個女警察停下筆,表情凝重起來。
“好的,暫時沒有了。時間不早了,你是否還有相熟的朋友或者親人,叫他們來接你一下吧。”
女警察掃了一眼林星辰亂糟糟還沾血的頭發,以及穿著不合腳的布鞋的腳道。
林星辰拘謹地點點頭,為了營造出狼狽感,她在樓梯上故意跑掉了拖鞋,現在穿著的是陳姐的鞋子。
略微大了一些。
“好,我打個電話給我朋友。那……那個人……”
林星辰指的正是魏佳民。
她今天一番苦肉計,額頭也見血了,不把這貨坑進去說不過去了吧?
女警察明白她的意思,寬慰道:“這件事情疑點較多,他暫時要在這裡留一陣子。”
“哦。”林星辰站起來準備離開。
女警察又叫住了她:“林女士,你家裡以前有沒有丟過什麼東西?”
“有的。”這會兒林星辰想也沒想就回答道:“之前也有,都是一些小東西。這次也是我那條兩萬多的吊墜丟了,我才急了的。”
林星辰頓了頓,又補充道:“還有,我覺得這件事情不太尋常,要是再放任下去,下次就不知道丟什麼了。”
女警察於是又把這些記錄了下來,而林星辰也借了手機撥打了電話,找了原主的閨蜜過來接自己。
閨蜜是結婚了的,林星辰找她也是因為大晚上的不想打擾到原主的爹。
因為她很清楚,老人家和年輕人有很多不同。
其中一種就是一旦被吵醒,就無法快速入睡了。
閨蜜把林星辰送回家以後,短暫地和她聊了幾句,確定她狀態良好以後就離開了。
林星辰隨後收拾了一下自己,管也沒管地上的花瓶,拾起自己的手機就回房睡覺去了。
係統正坐在床上用平板看動畫片。
看到林星辰回來,扭頭道:“我忘了告訴你,其實那串吊墜是那個嬌嬌拿走的。”
林星辰毫無意外地挑了挑眉,其實她之前也猜過有這個可能。
畢竟那位小三可能看不起比海藍之謎低檔的美妝護膚品,也不會對林星辰已經穿過的衣服有興趣。
但像珠寶首飾這些東西,是從來沒有二手貨三手貨這種說法的。
所以小三完全沒有心理陰影,覺得這是彆人用過的東西。
會拿走也就一點不奇怪了。
確定這個消息以後,林星辰顯得很開心。
她已經在做筆錄的時候提供了足夠的疑點,接下來警察肯定會查到家裡頻繁丟東西這點上的。
而對於以前丟掉的東西,大部分已不可考證,那麼重點肯定就會被放到這次的虎眼石吊墜上。
魏佳民大概對自己謀奪遺產還有信心,所以決計不會願意供出小三的存在。
那麼就必須有人背黑鍋了!
林星辰摸著下巴,隱隱覺得蔣月仙要倒黴了!
她果然沒有猜錯!
第二天早上不到七點,仍沉眠於夢鄉之中的林星辰被一陣狂躁的敲門聲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