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麵的人聽著,我們已經把村子裡的怪物抓住了,就綁在村口,都給我出來看看,你們害怕的到底是什麼東西。”
“不出來我就把它放了,讓它嚇死你們!”
土屋裡一靜,緊接著響起了幾句竊竊私語聲。
維娜等得不耐煩,正要踹門,木門“嘎吱”一聲,開了。
來開門的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看到維娜手裡舉著的寒光迸射的利劍,嚇得一個趔趄,惶恐地彎腰求饒。
“勇、勇士,您息怒,息怒,我們這就出去,這就出去……”
維娜看都沒看他一眼,收了劍命令道:“你去把其他人也叫出來,動作快點啊,我們忙完還要趕路呢!”
一聽她說還要趕路,男人提起來的心往下放了放,忙點頭道:“是是是,我馬上就去,馬上就去!”
維娜瞥了他一眼,提著劍,不高興地轉身往回走。
“什麼人嘛,也不說聲謝謝,我一晚上沒睡好……”她嘟囔道。
身後的男人冷汗都冒出來了,祖宗唉,她剛剛那副模樣活像要剮了他,他哪裡想得起來道謝?
再說那怪物是不是真的抓住了他還不知道,村長從鎮上請來的巫師都到村裡驅過好幾次邪了,拿那怪物一點辦法都沒有,他們這群小姐少爺難道比巫師還厲害?
但這群人手裡拿著劍,看著就不是好惹的,男人心裡苦澀,沒辦法,才去將各家的青壯年叫了出來,大家走在一起也好壯個膽。
至於家裡的老弱婦孺,都還藏在屋裡儲存土豆的地窖裡,男人不敢讓他們出來。
羅薇沒有製止維娜的暴力威逼,主要是這辦法確實管用。
其他同學好說歹說都沒請出來人,她三兩下就砸開了一戶人家的門,還指使那個男人去叫了十幾個人出來。
雖然各家各戶都隻派出了一個人,出來的人不是袖子裡藏著鐮刀就是手裡握著棍子,但他們的目的也達到了。
一群村民來到村口,東張西望尋找羅薇等人跟他們說的怪物,結果隻看到了綁在木樁上的黑色小獸。
維娜這會兒壯起了膽子,也不怕狼獾咬她的脖子了,雙手叉腰,一腳踢在了狼獾的屁股上。
狼獾發出“嗬呲嗬呲喀喀”的怪異聲音,村民聽著覺得耳熟,身上的寒毛都豎了起來。
“聽見了嗎,你們以前晚上聽到的是不是這個聲音?”
村民麵麵相覷。
“是有點像……”
“不對,它這麼小,那隻怪物可是能一口吞掉我的羊呢!”
“還吃光了我的雞,灑得到處都是血!”
“不是這個,絕對不是這個,我晚上聽到聲音的明明是個人。”
村民們不相信,議論一番,紛紛搖頭。
“笨蛋!”維娜神器地在村民麵前走來走去,指著狼獾,揚起下巴說,“這個家夥,名字叫貪吃獸,吃肉不吐骨頭,它連馬鹿都能吃下去,還吃不下幾隻羊和雞?”
“謔!”村民們發出了驚嚇的聲音。
馬鹿的體型可比羊大多了,形似駿馬,體長接近兩米,一隻成年雄性馬鹿重達四五百斤!
這隻叫什麼“貪吃獸”的小家夥,真的能吃下馬鹿?
一頓當然吃不下,狼獾殺死馬鹿後,會用尿液把吃不完的肉保存起來,分數次吃乾淨。
不過這些維娜不會說出來,因為她也不知道,她是真心覺得,一隻小小的狼獾能吃掉比它大六七倍的馬鹿。
羅薇也沒提醒她,就讓大家誤會也挺好,省事。
最後,幾個村民回家拿來了幾根大骨頭,扔到狼獾嘴邊試探。
被綁了一晚上的狼獾早就餓瘋了,一口下去就把骨頭咬成了碎片,嚇得村民們往後退了好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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