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嫂子誌得意滿的回家,又看到她邊燒火做飯。一邊擺弄她那本不知道從誰那裡借來的書,臉色又垮了下去。
“你還不死心,要我說多少遍,你才能明白,女孩子讀書沒有多大的意義。你就非要浪費錢,讓家裡
人都過得苦巴巴的嗎?”
寧雪被罵,她難得抬起頭說道,“媽,你也聽說了,讀書是能賺錢的啊,要是我多學學,也可以當作家。邵嬸嬸不是說了,她半年賺了四五百塊錢呢。等以後我賺了錢,都給你。”
她也信陳可秀的話的。
對她的佩服無以言喻,簡直是太厲害了。
以後她都不用賺那麼多錢,要是一個月能有三十,她也就滿足了。
她真的不想以後過老媽一樣的日子。
為了一分錢的便宜,殫精竭慮,也沒人記得她的好。
連她這個女兒,都嫌棄她特彆煩。
何況是老爸呢。
所以,要做就做邵嬸嬸這樣的人。
邵叔叔比自家老爸好多了。
長這麼大,彆說看到老爸洗衣服,就是小時候,老媽生病了,都得爬起來做飯。
她真的討厭老媽,又覺得她可憐,矛盾得很。
寧嫂子可不知道這些,在她的眼裡,這個不聽話的女兒,就是也搞她的錢,還相信陳可秀這個撒謊精的話。
她也不覺得自己可憐,以前是忙了一些,現在兒女長大了,她比很多嫂子都清閒,家裡的錢也是她在管,不知道比彆人強多少倍。
要不是寧雪非上學,就在家裡乾活,她一出嫁,彩
禮到手,二丫也到了能頂事的年紀,也用不上找她做多少事情。
現在好了,萬一能考上,給錢不說,還又得給這麼大的孩子當老媽子。
她越想越來氣,乾脆一把搶過寧雪的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拎起熱水壺,直接把書塞到了火裡。
“讓你一天瞎折騰,事情多不想著好好做。”
寧雪蒙了下,看著火舌席卷了破破爛爛的書。
這可是她借來的。
她以前都沒有書,是和彆人一起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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