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八章 我身後有什麼?(1 / 2)

原始戰記 陳詞懶調 6751 字 7個月前

那顆用天脈根須做成的藥丸有一截小指那麼大,但其中天脈的成分卻隻占十分之一,剩下的九成全是其他輔助的藥草,有些是用作緩衝,減緩藥效太強烈引發的副作用,防止體質差的人承受不了過快的藥效。而有些,則是為了將天脈的藥效更持久地保持下去,簡言之,增長保質期。

至於裝天脈藥丸的瓶子,並非銅器或者陶器、石器,而是玉器,據歸澤說,玉器的保質效果最好。

晶巫雖然以前沒見過玉石,但他能看出那個裝藥的瓶子很貴重,說不出原因,他隻是“看”出來的結論。

邵玄將那顆藥丸倒出來,“先給小半顆他吃,看看效果。”

因為現在繆無法咽下藥物,所以那切下來的小半顆藥直接磨碎了放進水裡,一點點倒給床上的人喝。

晶巫夫婦全程小心照顧,畢竟繆現在的傷勢已經非常嚴重,之前除了水之外,喝什麼吐什麼,現在晶巫夫婦倆隻能嘗試著一丁點一丁點地喂,邵玄看那小木勺還沒自己小指甲蓋大。

喂了幾勺之後,晶巫見繆這次並未將咽下去的東西吐出來,頓時欣喜不已,好現象啊!

等喂完藥之後,晶巫便帶著邵玄去部落裡走動,告訴他真睛是如何得來的。

“普通地睛石和萬向瞳石會在外圍的泥潭裡,但真睛隻會在這!”晶巫指了指腳下。

“想來你應該有猜測,”心情好了,晶巫難得話多,“越是好的地睛,離火塘越近。”

晶部落的火塘,就在中央泥潭的圓心處,邵玄站在屋子裡能看到不遠處的一點泥黃的光,並不明亮,但卻讓人無法忽視,火種就算隻是一點火星。也能讓人在第一時間感受到。

其實,晶部落的火種並不強大,但勝在特殊,他們的火種對地睛這種生物有非常強的吸引力。地睛生活在地下。沒人知道它們到底可以深入地下多遠,甚至極少有人能夠將他們挖出來,即便是常年生活在地下的亞部落人,也從未將那些地睛挖出來過。

可偏偏,在晶部落。那些生活在地下的古怪生物,會自己出現,晶部落的大片泥潭,其實都是為了那些地睛,在泥潭裡,那些地睛有時候會在裡麵遊動,而晶部落的人則會抓住那些地睛,地精肉吃掉,裡麵的地睛石則留下。

某種程度上說,晶部落的人也時常狩獵。隻是他們狩獵的並非猛獸,而是泥潭裡的那些地睛。

“原來他們是在泥潭裡狩獵。”邵玄之前看到一些晶部落小孩蹲泥潭旁邊,還拿著木棍在泥潭裡攪動的時候,還以為他們在挖蚯蚓呢,原來是在練習狩獵地睛。

當天,

晶部落招待邵玄他們的食物就是一碗碗地睛湯。

地睛是一種梭形的帶著一環環硬殼的生物,在地下活動的時候是旋轉前行的,所以它們的硬殼上還能看到明顯的螺旋紋。.

破開地睛的硬殼,裡麵的肉用來煮,地睛石取出放好。地精肉是晶部落級彆最高的食物。如果不是他們特彆看重的客人,是不會拿出這些招待的。

晶巫讓人用地睛肉招待邵玄他們,也是表示歡迎,這已經算是晶部落的高級彆禮儀了。

晶部落人主要從外圍的那大圈泥潭裡撈地睛。將捕撈的網沉下去,然後再撈上來,看著簡單,但事實上,平均十次下網,才能撈出一隻地睛。眼力好的人成功的幾率會高些,但眼力差的人就慘了。

渾濁的泥水,讓人根本看不到下方到底有什麼,或許隻有經驗豐富的人才能更精準地下網。

晶巫主要是帶著邵玄在中央泥潭這裡看,真睛隻出現在這裡。

判斷這裡有沒有真睛,晶巫純粹隻是用“看”,他張開了眉心的第三隻眼睛,那是一個虹膜呈深棕色的眼睛,看起來與晶巫自己的眼睛並沒有多大的區彆,隻是顏色深了一些罷了,但這樣一隻眼睛,它是豎著長的,與晶巫的兩隻正常的眼睛呈九十度角,眨眼的時候眼皮左右張合。

那樣一隻特彆的眼睛,有種異樣的穿透力,正對著那隻眼睛的時候,它像是能透過人去看一些彆人無法看到的東西。

晶巫張開那隻眼睛,繞著中央泥潭看了一圈,遺憾地搖搖頭:“並未見到含真睛的地睛。明日再過來看看,放心,我一定給你尋一隻!”

生怕邵玄停止藥物的供應,晶巫對尋找真睛一事表現得非常積極,隻是,有些話晶巫在猶豫之後,還是說了出來。

“我隻能保證找到真睛,一年不行就兩年,兩年不行就十年,找到為止,但我無法保證你能將它成功安放在凶獸身上。就算是我們晶部落的人,大多也無法融合成功。”怕邵玄隻是拿凶獸當借口,晶巫再次強調,“反正用在人身上是絕對不行的。”

“我知道。我不給人用,隻是給凶獸試一試,不管成功的可能有多大,總得試一試。”

晶巫點點頭,不再多說。反正該有的提醒他都說了,對方聽不聽他就不管了,他隻負責找真睛。

走玩一圈回去的時候,晶巫對邵玄提了個建議:“尋找真睛並非一兩天的事情,邵玄長老你看,是我找到之後送去你們炎角部落,還是你在這裡繼續等幾天?你知道,月圓之夜再過三天就到,到時候真睛出現的可能性最大。”

“也好。”

聽到邵玄的回答,晶巫麵上喜色閃過,他之所以這麼說,其實還是希望邵玄能在這裡多留段時間,至少也要等他兒子的傷勢沒問題了再離開。至於是不是那天真能找到真睛,他自己都不確定,他也說了“可能”而已,運氣差的話,就得繼續等,不過那時候邵玄要離開,晶巫也不會勸阻了。

因邵玄決定在這裡多留幾日,炎角的眾人便開始狩獵了,在這周圍,有很多猛獸是晶部落人平日裡並不願去招惹的。炎角人去解決那些麻煩,晶部落人樂見其成,並不會覺得自己的獵物被搶。

狩獵到的猛獸多是野獸,雖然炎角人看不上。但對晶部落人來說,還是比較有吸引力的,多裡他們用狩獵到的獵物跟晶部落交易,換了些普通的地睛石和地精肉,但萬向瞳。就算晶部落人手中有,數量也不多,而且,萬向瞳能否交易,還得晶巫開口,若是晶巫不允許用萬向瞳交易,他們無論也不會拿出來。

晶巫在知道後,隻思量了一會兒,便大手一揮,準了!

於是。有人家裡獵到過萬向瞳還保存下來,又有交易意願的人,都去與炎角人接觸商談,他們可以從炎角這裡換到凶獸肉,獸皮,凶獸的角骨牙等做成的器物。

原本,多裡他們以為在晶巫允許之後,晶部落人會非常樂意與他們交易,然而,事實卻是。晶部落人願意拿萬向瞳出來交易的人,一個巴掌也數的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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