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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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走”

“大王”

“哇”

今天靈均和瓊芳要帶走孩子們,幾個孩子拉著青青的衣服,眼淚浸濕了臉頰,招娣也默默的哭泣。

“哭什麼!你們要回到了人類族群裡,應該高興才是”,青青裝出凶巴巴的樣子,“你們趕緊把她們帶走”

把哭泣的孩子們一個個交給靈均和瓊芳,青青不停的驅趕她們

“快走,趕緊走”

幾個孩子擦著眼淚走出山洞,招娣抱著嬰兒走在後麵,幾人的身影逐漸模糊。

完全看不到她們的身影後,青青坐在地上像個孩子似的崩潰大哭,“嗚嗚嗚,都走了,就留我一個,我才不傷心呢”

蘭蘭走過來,蹭了蹭青青。

青青抱住蘭蘭嚎啕大哭,“哇啊,蘭蘭”

靈均一行人很低調,並沒有引起大量的注意。

他們此行的目的地是一家收容所,這是一家江關縣官方收容婦女和兒童的收容所,正規經營,沒有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裡麵的工作人員都是女子,也會教授一些生存的本事。逢年年過節,縣裡的富貴人家也會捐獻衣服和銀兩。

在進去之前,招娣突然跪下來向靈均和瓊芳磕了一個頭,“招娣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道長和大王的恩情”,在二人祝福的目光下,她挺起瘦小的胸膛,踏進了育嬰所的大門。

孩子們一個個走進育嬰,這一刻靈均覺得自己身上的枷鎖解開了。

發現積善村的秘密後的那天,靈均想把這些孩子送回家中,青青則不同意把。三人商討半天也沒說出個章程。

招娣突然跪在靈均和瓊芳年前,淚水打濕她蠟黃的臉,“大師,求求你們,彆送我回家,我去當丫鬟也行,就是彆把我送回家”

“這位善人,你先起來,能幫你的我們一定會幫”

青青也說,“他說的對,招娣你快起來”

“我叫王招娣,家就住在附近的村子裡。一個月前,我到林子裡背些柴火回家燒,結果迷路了。幸好當時大王救了我,不然我就被狼群吃了”

“我也想過回家,可是這裡的日子太好了,我第一次知道吃飽是什麼感覺”,招娣有些羞愧的低下了頭,“我求過大王看看林子裡有沒有村裡的人,這一個月裡沒有人找過我,心想這要也好,就當我死了吧”

“大師,這世道,女孩都是賠錢貨,不值錢的。我知道我太貪心了,可吃飽的滋味太好了,我不想回家”,招娣痛哭流涕。

靈均心裡不是滋味,他原以為會狠心拋棄孩子的父母都是迫不得已,沒想到竟還有這樣的事情,“無量天尊”

瓊芳也偷偷的抹眼淚。

“喂,你們兩個還要送她們回去嗎?”,青青瞪大了雙眼,一旦他們回答是,她就要把兩人都丟出去。

“就算我們不送你們回去,那你們難道一輩子都要這樣嗎?”

對上他的眼睛,王招娣後退一步,“我也不知道,這樣不挺好的”

青青也跟著點頭附和,“對啊,對啊。有本大王在,她們過得會很好的”

“大王,她們是人,命中注定是要和人類一起生活的。她們的人生有多種可能,不能把她們拘束在狹小的山洞裡”,青青剛要辯駁,就被靈均打斷,“拿妖來說,兔子和狐狸能生活在一起嗎?”

青青下意識的回答,“那不行,會打起來的”

“就是這個道理”

“師兄,不把她們送回家,那該把她們送到哪呢?”

靈均微微一笑,“我們都不熟悉這裡,總有人熟悉的”

這一刻,靈均心裡生成一個計劃。

除了靈均和瓊芳以外,江關知縣也關心這些被遺棄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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