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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辛不緊不慢地拿出何大龍的申報材料,抽出其中的魚龍數碼電影城場地租賃合同。
“根據《電影管理條例》中‘設立電影放映單位應當具備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場所’一款,放映場地的用途要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出來,可是你報送過來的租房合同裡是怎麼說的?”梁辛把合同朝桌麵上一扔,依舊冷冷地說道。
何大龍聽到這裡皺起眉頭,上前探了探頭,看著合同。
梁辛拿起筆一指,“看看這個條目,場地使用作為辦公使用。”
“怎麼了?”何大龍明白了是怎麼回事,狡辯道:“作為辦公使用,辦公嘛,就是辦點與公眾有關的事,我放電影不就是跟公眾有關麼?”
“嘿喲,你就彆瞎掰了,辦公啊,跟放電影是不一樣的。”梁辛笑了,很奸,但似乎又很同情,“哎呀,你看你,硬件都不符合要求,我也沒辦法啊,放映證沒法頒給你。”
何大龍聽梁辛這麼一說,還真是無話可對,不由地搖頭吸了口冷氣。
“怎麼樣,這下清楚了吧?”梁辛幸災樂禍地問。
“那我跟房子的業主重簽一份租賃合同,其中注明是用於放映所需如何?”何大龍問。
“可以。”梁辛沒法說不,道理是明擺著的。
“好,那我明天就把新租賃合同給你送過來,那總應該可以了吧?”何大龍道,“彆的問題還有沒有?有就說出來,彆到時在提什麼新要求,那就是你存心設置障礙了,是跟我過不去!”
“問題隻要被發現,一旦確認之後,肯定會告訴你。”梁辛道,“但沒有確認之前,還是不便告訴你的,否則就更不妥了是不是?”
“反正隻要不是故意設卡,自然也怨不得你。”何大龍說完就走了。
在找場地業主重簽合同之前,何大龍向魷魚彙報了一下。魷魚聽後也很無奈,說硬杠杠有問題沒辦法,也隻好找業主重簽合同。
場地的業主叫陸皓,是搞建築的老板,在鬆陽也算可以,何大龍租的那個二層樓,是房產商抵賬給他的,因為始終沒有買家,所以就一直租著。
潘寶山打電話給陸皓,說了合同的問題,要修改一下內容重簽。陸皓當然同意,說沒問題,隨便什麼時候都行。因為下午電影城要進行整體調試,何大龍便說明天上午。
不過事情就耽誤在這一下午,第二天,當何大龍見到陸皓的時候,他有點抖,改口了,說合同不能重簽。
何大龍略一猶豫,“加錢是吧?可以,多少?”
“不是錢的事。”陸皓唉聲歎氣,“我知道你也不是凡人,我陸皓也惹不起,你就彆逼我,否則我在鬆陽就沒法混了。”
“什麼意思?”何大龍一皺眉,“有人威脅你不重簽合同?”
“是的,昨晚有人逼到家裡了。”陸皓道,“他們不打不罵,就說了我老婆的工作單位,上下班路線,還有兒子上學的學校,哪個班級,平常都由誰接送,說的一點不差,你說我還能有選擇嗎?”
“你家人的那些信息我也能知道,可以向你重複一遍,如何?”何大龍咬了咬牙,怒視陸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