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筆錄喵喵篇(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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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時間:精靈曆3176年(地球曆2024年)12月16日23時35分至12月17日03時22分。

詢問地點:華藍市聯盟大樓。

詢問人姓名及單位:君莎,關東聯盟警隊。

記錄員姓名及單位:木子,關東聯盟警隊。

被詢問人(寶可夢):喵喵。

曾用名(彆名、綽號):金子。

性彆:♂

出生年月:精靈曆3168年7月4日。(8周歲)

籍貫:關東。

文化程度及其他背景:無。

工作單位:無,係野生寶可夢。

違法犯罪經曆:無,係初犯。

被詢問人12月16日23時35分到達,本人指紋(或掌紋)確認:

問:我們是關東地區聯盟警隊,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請你如實回答。對於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你聽清楚了嗎?

答:聽清楚了。

問:這是一份《**權利義務告知書》,你看一下。

答:好的,我看完了。(約過7分鐘)

問:在被審訊前,你有什麼要求嗎?

答:沒有。

問:你的基本情況如何?

答:我叫金子,是一隻獨來獨往的喵喵,曾與人類訓練家結伴而行,大概四五年前遭到遺棄。

問:你的綽號從何而來?又為什麼會遭到遺棄?

答:綽號是因為我喜愛閃閃發光的東西,這是我們喵喵一族的天性,故而我曾經的訓練家給我起名叫金子。至於第二個問題,我有權拒絕回答。

問:你的反偵察本領是如何學來的?

答:(沉默約2分鐘)告訴你們也無妨,反正和案件有關聯的信息,就算我不說,你們也會想辦法催眠我而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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