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都是用大刀守衛來測試,但張七覺的眼前有更好的參照物,那就是他那三級的變異骷髏,不知道這僵屍能扛住幾下這變異骷髏的攻擊。
由於之前不知道僵屍洞沒了僵屍,張七對傳奇輪回裡能知道的怪物都做了一番詳細了解,其中就包括了僵屍,據資料所說,光頭僵屍雖然是僵屍裡較強的存在,但是在所裡的怪物裡,特彆是洞內怪物中屬於下中流的級彆,僅比最低級的骷髏要強一些,相當於一半的沃瑪係怪物實力,正常情況下是能扛住變異骷髏一兩下的攻擊。
當張七把想法說出來的時候,白天立馬給光頭僵屍下達攻擊變異骷髏的命令,結果讓張七吃驚一幕出現了。
原來空洞眼眶的光頭僵屍忽然閃著紅光,那懶散耷拉著的雙手像裝了彈簧一樣伸了出來,以不可思議的速度朝著變異骷髏發動猛攻,這速度之快簡直讓張七震驚,而且攻擊力強的誇張,他那三級變異骷髏,就連大刀守衛都要砍上兩三下才能砍死,而這光頭僵屍居然四五下就把它給撓死了,甚至連張七連忙喊住手都來不及收手。
我靠!
張七再次爆了個粗口,不過這次不是失望,而是興奮,本來以為召的是個膿包,卻沒想到是個寶,雖然他不清楚這家夥到底是什麼屬性數值,但就憑它能如此輕鬆快速的擊殺三級骷髏,它的殺怪速度就要比張七加上骷髏都要快的多,這樣算起來,他帶白天升級不但不吃虧,甚至還賺了很多,反倒是加快了升級速度。
可惜的是據白天講,她的召喚術和張七的不同,並沒有所謂的熟練度進化之說,不過就憑目前的僵屍強度也是夠用了。
光頭僵屍這麼強,其他僵屍沒理由不強,於是,張七試著用之前那個惡心的爬地僵屍試了一下,結果同樣令他笑的合不攏嘴,因為爬地僵屍不但不是他想的那樣速度慢,反而移動速度極快,因為它的移動方式有點類似於蛇,是遊過去的,不但快而且靈巧,而且它的攻擊方式也非常獨特,先是出奇不意的遊過去,然後一把抱住對方的下盤(腿部),然後很“惡心”的用嘴不停撕咬,不但傷害高,而且這家夥還帶著毒,這毒比張七的毒還要凶狠的多,這種方式張七非常喜歡。
不得不提的另一種僵屍,遊戲裡俗稱電僵屍,這玩意論攻擊力遠超同級怪物,如果撇開脆弱的防禦不談,那絕對是上一級彆的存在,張七特地讓白天試了一下,果不其然,這家夥的攻擊力強的離譜,而且施法速度極快,法師用雷電術的時候還需要一個短暫的儀式,但它根本沒那個過程,就好像體內就存在雷電一樣,見到攻擊對象就像是急著把體內的能量倒完的感覺,發射的時候像是加特林,都不知道它射了幾下,反正一眨眼對方就掛了。
綜合考慮了三種僵屍,單純以升級為目的的話,電僵屍是不二選擇。
既然有了僵屍這個BUG,那他的方向和戰略得做重新調整,沃瑪怪雖然提提供的經驗不少,但相比起其他高級一些的怪來說還是低了,而且以目前僵屍的戰力,對付這類怪無非就是那麼幾下就搞定的事,無論是怪物的收益還是密度都不足以發揮僵屍的戰力,所以最好的選擇就是重新選擇一個更高級的地方殺怪,根據比奇的怪物分布,很顯然沃瑪已經到達了頂點。
因此衝出沃瑪是個必然選擇。
盟重!
又稱盟重土城,是所有傳奇輪回裡的冒險者最集中之處,也是熱血之傳奇的名稱所指,不到盟重非好漢,沒來過盟重的人就不能稱為冒險者。
從比奇到盟重,需得跨越千山萬水,深穀險灘,路遙千萬裡,若是騎馬、步行,一來一回至少年餘,而事實上,大多冒險者恰恰都是用這種出行方式,其中一個原因便是途中有極多實力並不強的怪物,此類怪物比起比奇城外那些自然要野生的多,也狂野的多,收獲也頗豐,一邊出行一邊收獲,倒也不失為一件美事,這一路雖遠,但也熱鬨,有送鏢的,有冒險的,也有諸多行者,久而久之,在這途中便建了大大小小不下百個部落或城鎮,一路走走停停,倒頗似旅行一般。
當然,除了這種原始出行方式之外,這個魔法世界也和其他的傳統魔法世界一樣,有一個獨特的出行方式,那就是傳送,隻不過這裡的傳送需要消耗大量經濟,如非急事,便也很少用這種方式遠行。
張七自然是選擇第二種,但當他到達傳送點時,很多人也是奇怪的看著他,因為他的裝扮即不是守衛,也不似郵差,在這裡很少見到路人用傳送的,難道他不知道這一次的傳送要花費巨資嗎?而這所謂的巨資,至少相當於前世百戶平民一生積蓄。
傳送的感覺和極樂世界並無不同,他本想著目的地應該是盟重城內,卻沒想到傳送陣的另一頭居然是個沙漠。
舉目四望,漫天黃沙,飛卷的讓他後悔沒帶護目,還好傳送陣邊上插著指示牌,不然在沒有指南針等辨彆方向設備的情況下,他還真不知道盟重城該往那裡去。
“這該死的傳送陣!”張七一邊詛咒著,一邊不解的嘀咕,真不知這裡的人怎麼想的,為什麼不把傳送直接放到城裡,他記得遊戲裡不都是直接放城裡的嗎,天知道這些人是不是腦子壞了,這麼方便的方式不用,非得流行徒步一年的苦行,就連這傳送陣也建的那麼遠。
頂著塵土飛揚,也不知道走了多少時間,他感覺出門的時間還是早上,但從頂空烈日來看,他在黃沙中至少漫步了半天,在和白天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中,終於在一片沙塵中隱約出現了一片建築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