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楊縣令來杏花村(2 / 2)

孩子的姐姐把人綁了,讓他們送過來。

詳細問過才知道,他們縣被拐孩子的姐姐,就是前段時間打過照麵,被家人賣到黃世仁家,做十八姨太的假千金李夢玥。

想到李夢玥的身手,又解決了孩子被拐的事情,楊縣令對李夢玥有了極大的好奇心。

他實在想不通,以前是丞相府嫡小姐的李夢玥,怎麼會有那麼好的功夫,不輸於男人的膽識。

據他了解,凡是進了黃府的女人,沒有一個能完好如初的走出來。

可李夢玥不僅好好的,還捅破了黃世仁這麼多年做下的惡事,最後鋃鐺入獄,被判立即問斬。

以至於在他聽說,人販子折在了李夢玥手下,心裡就有一種想來她家看看的想法。

理由他都已經想好了,就是為了被拐的十幾個孩子,畢竟這些孩子不是出身農家,需要縣裡派人一個一個送回去。

或是給藍龍縣,武江縣,黃姚縣,水墨縣,穀崗縣,夢川縣傳消息,讓他們的家人自己來領走。

看著眼前臉色淡淡的李夢玥,楊縣令不確定對方是否歡迎自己。

李夢玥看李德叔忐忑的樣子,安慰道:“德叔,沒事,留下吃完烤野豬再走。”

“玥丫頭,不用了,叔還有事,就先走了。”

李德轉身朝楊縣令行禮:“大人,小的先退下了。”

楊縣令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李德逃也似的離開了。

開玩笑,他可沒膽量和縣太爺一桌吃飯。

關鍵彆說吃了,就是光想想,就有些心驚膽戰,還是趕快離開的好。

李德走後,李夢玥誠懇地說:“大人,今天家裡做了烤野豬,不妨嘗嘗再走。”

“李姑娘邀請,自當嘗嘗。”

於是楊縣令在李夢玥的帶領下,走到了餐桌旁,坐在了上首。

李氏知道來家裡的年輕人是縣令,嚇得腿都有些站不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