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明玉才道:“反正,我們當初就說了,我過得不開心,有離婚的自由。”
紀明玉卻不過紀媽,同意嫁給了穆笙。但她還是落下了一句話。
她當初是這樣說的,“媽,你要我嫁,我就嫁了。但我也要說,我過得不開心,就會離婚。到時候,我是再不管你怎麼說的。”
紀媽當時是一口答應。
她放不放在心上,紀明玉不知道。
但紀明玉是真的記在心裡。
昨天紀明玉和穆笙談好了離婚事宜,晚上太激動,沒了!
明玉這才到來。
今天,她當然是按著紀明玉的心意,離了婚。
隻是離婚痛快了,後麵還是有瑣事需要解決。
但,不過是小事一樁。
誰叫紀媽真的讓紀明玉失望了,對她沒了感情,隻有責任呢。
明玉呢,最舒服的就是遠遠地離開,通過律師給贍養費就是了。
不過,明玉不至於這麼冷酷無情。
她也不會慣著紀媽。
紀媽說的話中聽,明玉就聽聽。不中聽,明玉就不聽。
反正,不會讓她自己不開心。
做人呢,最重要的是開心。
紀媽聽了,呐呐道:“說是這麼說了……但……你也不能就這麼輕易離婚啊?老話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明玉卻不聽,隻說道:“今天我就離開海上,要去京北,可能要很久不回來。”
然後,也不聽紀媽再說,就掛斷了電話。
去京北的行程是紀明玉決定要離婚,就定下了的。
海上是她的家鄉,從小長大的地方,熟人太多,紛紛擾擾也多。
紀明玉想要離開一段時間,求個清靜。
明玉也不例外。
何況,眼看著紀家就要波濤起伏了,明玉何苦陷進去?
不是她太過無情,而是紀媽和紀天佑太過爛泥扶不上牆。
紀明玉幫了紀媽多少次,每次紀天佑一求情,她就手一鬆,放過去了。
紀明玉反倒吃力不討好,裡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