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權德家的門開著,但沒見著人。”譚文彬把蹺著的二郎腿放下去,“對了,我還碰上了個男的,拿著個很亮的手電筒。”
周常衛把事先夾在本子裡的照片拿出來:“是他嗎?”
譚文彬湊近去看了兩眼:“是他。”他特意補充,“我記得他的臉,因為長得不錯。”
戎黎的臉的確有讓人過目難忘的資本。
“你到那的時候,”周常衛敲了敲桌上戎黎的照片,“他在乾嘛?”
譚文彬鎮定自若地說:“我倆都剛到,他沒進去,我進去叫了幾聲,發現沒人就走了。”
這番話,他不僅把自己的嫌疑摘出去了,還把戎黎的嫌疑也一並摘了。
周常衛將信將疑:“誰能作證?”
譚文彬抖抖腿:“我倆兄弟行嗎?”
“你們一夥的,你覺得行嗎?”
“那沒辦法,大晚上的,哪有人作證。”譚文彬喊了聲冤枉啊,“警察同誌,我可沒有殺人動機,我就一要債的,要到了錢我才能拿提成,把人殺了就什麼也沒有了。”
確實,二號嫌疑人沒有殺人動機,隻有作案時間。
周常衛換了個斷案思路:“你幫誰要債?”
“達強麻將館。”譚文彬不急不躁地為自己開脫解釋,“我是負責給麻將館收賬的,上個月李保定在那輸了一百萬,他欠債不還,我奉我們老板的命令討這筆錢。”
又牽扯出一個人來。
周常衛問:“你老板是誰?”
“劉任達和丁強。”
不,兩個。
口供錄完後,周常衛把還沒下班的同事叫到一起,開了個總結小會,最後吩咐:“建國,明天你和阿茂去走訪一下達強麻將館的劉任達和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