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溫照芳領盒飯,下一個徐檀靈(一更)(1 / 2)

他從地獄裡來 顧南西 4875 字 10個月前

“因為當事人的病情已經控製住了。”

溫照芳拍案大叫:“你胡說!”她急紅了眼,試圖從被告席衝出來,身後的警員按把她回去,她掙紮著大吼大叫,“我們不是說好了嗎,你分明答應了上庭給我作——”

歐陽燁喝止:“溫女士!”他冷著臉警告,“請你冷靜。”

王剛坐在旁聽席,差點沒鼓掌叫好:“這一波反水,太棒了。”

溫照芳最近特地裝病、還有剛剛認罪都是為了鑽法律空子,想拿精神問題脫罪,現在法律空子被堵住,她就隻能自食惡果了。

王剛用手指戳了戳前麵的戎黎:“你做的?”應該不是用什麼正當手段,身為人民的公仆他不應該這麼興奮的,應該教訓戎黎好好做人。

戎黎沒有心思回答,全部注意力都徐檀兮身上,從開庭到現在,她沒有給過他一個眼神。

他突然不敢牽她的手了。

庭審還在繼續。

公訴方是位女檢察官,姓葉:“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傳召我方一號證人上庭。”

法官允許。

一號證人徐檀靈上庭了,在作證之前,先宣誓證詞屬實。

宣誓完畢之後,葉檢察官上前提問:“證人,請問你和被告是什麼關係?”

徐檀靈往被告席看了一眼:“母女。”

溫照芳在冷笑。

“十三年前喬梁田遇害的那個晚上,你在哪裡?”

她說:“在家裡。”

葉檢察官又問:“你當時看到了什麼?”

“我本來在做作業,聽到我媽房裡有聲音,而且她房門沒鎖,我在外麵看見她拿著剪刀,在捅家裡的保姆。”徐檀靈麵露懼色,“我當時很害怕,逃跑的時候撞到了牆上的畫,還落下了一隻鞋。”

葉檢察官繼續:“請問你還記得那隻鞋嗎?”

“記得。”她抬頭看徐檀兮,“那是我姐姐的鞋,因為我太喜歡,所以偷穿了。”

“還有沒有看到彆的?”

她一五一十,全部供認:“看到我媽拖著屍體去埋,埋在了家裡的院子裡,當時我年紀小,不敢告訴任何人。”

她今天會來作證不是良心不安,是沒得選,她要是不來,戎黎和溫時遇都不會放過她。

葉檢察官提問完畢,後麵又傳召了二號證人李大彬上庭。

李大彬說溫照芳指使他破壞刹車,還指使他去祥雲鎮謀害親生女兒,並且提供了他與溫照芳往來的彙款記錄。

被告律師辯解說,他的當事人隻是雇傭了李大彬去監視,並沒有指示他殺人,沒有直接證據,疑點利益應該歸於被告。

殺害喬梁田已經認罪了,這個無話可說。證人反水了,精神疾病也沒得打,輸定了,後麵歐陽燁就隻能走過場。

公訴方做最後陳詞:“被告在殺害喬梁田之後,把屍體埋在了彆墅的院子內,並第一時間清理了現場,整個過程隻用了不到一個小時,如果被告當時不具備控製和辯認自己行為以及結果的能力,能做到這個地步嗎?”

陪審員們麵麵相覷。

葉檢察官繼續:“被告溫女士指使李大彬先生破壞刹車、謀害長女徐檀兮,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有殺人動機。”

葉檢察官抬手示意了一下,書記員把證物呈堂。

“十三年前被告喬梁田殺害並埋屍的過程被二女徐檀靈目睹,當時徐二小姐逃跑的時候留下了一隻鞋。”

等法官大人看完,證物又傳到了陪審團那邊,葉檢察官才接著說:“就是這隻鞋,從埋屍的地方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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