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中學是我當事人上學的學校,周末並沒有限製走讀生回去,我想不管他什麼時候出現在學校,應該都輪不到席老師你質疑。”那律師話說的慢,滿滿的攻擊性。
律師函直接遞到了席嫣麵前。
席嫣其實是害怕的。
她的人生規規矩矩,按部就班,考大學,出來工作,從來沒有過什麼風浪,也沒經曆過這種事。
律師函這種東西於她來說很遙遠。
可是想到現在顧芒身邊就她一個人,頓時,她眸底浮現令人心悸的光。
麵無表情的接過來。
上麵羅列顧芒的罪行。
觸犯了《Z國刑法》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顧芒刑事犯罪及民事賠償法律責任。
當事人易琛耳膜出血輕微腦震蕩,當事人方鳴肋骨骨折致使肺出血重傷……
還有傷情鑒定報告。
證據齊全的不行。
席嫣手指微微顫了一下,法律她還是懂點的,這種打群架致使重傷的案件鬨到法院的話,量刑基本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定會留案底。
這不行。
她脊背有些僵,唇控製不住的抿緊,強行冷靜下來,一張一張傷情報告看過去,找可疑的地方。
看到易琛那一張傷痕照片,她微微皺眉,拿起來,“易琛這傷明顯是棍狀物重擊才造成的,顧芒去實驗中學拍戲,根本不會帶這個,現場是不是有什麼凶器?”
易琛脖子上一道淤痕是橫狀,可能是被棍子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