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來想跑的,被我們抓住了。”
“曹燕應該是知道自己的事跡敗露了,所以被我們抓到時才沒有掙紮,我們就給帶回來了。”
幾個警察將曹燕拷上帶回了局裡,很快就報告了她想坐貨車離開成山區的事情。
因為知道原因,對於曹燕,同為女性的任露露心裡有些同情。
但就算同情,也不能抹掉她直接將一個人給殺死的事實,殺人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誰也不能避免。
這次的審問由任露露主導。
曹燕被帶到審訊室裡,麵上十分平靜,也沒有害怕,也沒有落淚,似乎早就預料到了這樣的場景。
一張桌子隔著她們。
任露露看了眼旁邊記錄的人,也知道隊長就在外麵,沒有廢話,直接了當地問:“曹燕,馮瑩是不是你殺死的?”
審訊室裡安靜了一瞬。
片刻後,曹燕點頭:“是,是我殺的。”
說完這句話後,她的麵部表情有些變化,就像是突然變得瘋狂了一些,讓任露露暗叫不好。
“坦白從寬。”她說:“你當初在筆錄裡是說和馮瑩吵架,然後沒有聯係她,在八月十號發現的不對勁,這是事實嗎?”
曹燕動了動嘴,“對,我八月六號就和她吵架了,但是我八月七號把她殺死了,後麵的是撒謊,想騙過你們。”
她很配合地給了答案。
“你的力氣是從小就很大,大到可以輕易地將人腿割下來?”
曹燕低下了頭,聲音放小了不少,“我小時候沒有這麼大力氣,雖然也很大,但沒有到現在的地步。因為家裡窮,所以很早就出去打工鍛煉出來的,所以後來手上能拎的東西越來越重。”
她在十幾歲的時候,和一個屠戶乾過活,很利落的,就能將那些豬牛的腿給割了,非常熟練。
任露露聽著和旁邊人對視一眼,難怪那麼容易,一個女人就把一個人的腿給割斷了。
她沉聲問:“你為什麼要殺死馮瑩?”
這個問題一出來,曹燕就呼吸聲加重,一直到幾分鐘後才緩過來,“我恨她,恨不得把她千刀萬剮!”
罵完之後,她才開始講自己殺人的原因。
……
曹燕和馮瑩認識的時間並不短,而且在鬱金香會所裡算是關係比較好的兩個人,以前還在一起合租過一段時間。
後來,馮瑩不滿足於普通的生活。
鬱金香會所雖然不是那種拉皮條的地方,但是裡麵也是有自願做那種事的女人,隻不過這些事都比較隱秘。
她們的工作也就是賣一些酒,然後從中得到一些提成,這些都是要看嘴皮子和客人大不大方,每個月的工資都是不固定的。
最多的一次,曹燕得到過上萬的工資。
但基本上,後來她每個月也就四五千。
這要是在一些小城市,四五千完全夠過一個優越的生活了,但是這在帝都,完全不一樣的。
曹燕和馮瑩一起租房子還好點,平攤下來,她們的房租加上各種費用也就兩千左右。
鬱金香會所人很多,魚龍混雜。
馮瑩和她曾經撞見過一次,一個女人跟著一個老男人,而且被撞見的女人在會所裡還非常有名氣,穿金戴銀,用東西穿的衣服全都是名牌,她們以前還羨慕過。
那個老男人是一家公司的副總經理,非常有錢,對女人也大方,卡聽說都是隨便刷的。
從那開始,馮瑩開始周旋在男人身邊。
當時她們兩個還住在一起,曹燕平常下班過後,得到半夜淩晨才能看到馮瑩從外麵回來,一身酒氣。
一開始她沒有想太多,以為她談戀愛了。
到後來自己親眼看到她挽著一個老男人的手,並且那個老男人還湊上去親她,笑的見牙不見眼。
馮瑩也看到她了,但什麼都沒有說。
後來就像是突然有了默契一樣,兩個人都對這個事避過不談,曹燕也把這件事埋在心底。
結果又撞見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