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又是個天王【為盟主黑灰化肥灰會加更14/30】(2 / 2)

她想說話,鄭歎卻是阻止了,笑道道:“那你的意思是?”

方宇想了想,決定按照自己的老規矩,開口道道:“我回頭從以前寫過的歌裡挑出最適合你的歌,合適你就要,不合適你就不要、或者換。怎麼樣?”

彆說是跟他不熟的鄭歎,就是何家煥、奚瑤、孫琦,都是這樣做,誰來也沒用。

鄭歎同樣在思索,片刻後,笑著點頭:“可以。”

黃秋有些不滿,現在變化太快,跟預期的嚴重不符。

可是鄭歎都已經應下了,作為合格的經紀人,即使心裡再不滿意,隻能應下。

誰讓他們團隊的核心人物是鄭歎,鄭歎出道多年,他在團隊中的話語權是毋庸置疑的。

“那我們什麼時候聯係?”

聞言,方宇想了想:“過兩天吧,我寫的歌有點多,而且我需要熟悉你的音色。”

鄭歎了解地點了點頭,笑道:“希望到時候,你的作品能讓我眼前一亮。”

方宇嘴角微揚:“我儘量,但不能保證。”

“我相信你。”

“感謝你的相信。!。”

兩人相視一笑,一切儘在不言中。

隨後默契地轉移話題,聊到了其他方麵的趣事。

像這種吹牛打屁的環節,一向是方宇擅長的。

此時坐在這裡跟鄭歎交流,不落下風。

至於賣歌的問題、會不會引得公司注意,這個不要緊。

他之前有跟奚瑤的經紀人向森聊過這方麵。

現在全是再給公司裡的人寫歌,等哪天其他公司的歌手過來求歌會怎樣。

向森告訴他,公司壓根就不會管這些。

就像是公司不給藝人介紹活。

那藝人賦閒在家、難道就待在家裡、領取微薄的工資、坐著等死嗎?

在京都這種地方,一個月幾千塊錢……嗬嗬,幾千塊錢你隻能交房租,彆說什麼穿著打扮了,能不能喂飽自己都難。

畢竟這裡連早點都是二十元起。

方宇跟何家煥、方世勳等人求證過,確實是這樣。

對於藝人的通告,公司層麵給過相應的規定。

凡是經公司資源介紹的,公司方麵會享有很大比例的分成。

如果是經紀人找到的,經紀人會取走相當一部分。

倘若是藝人自己花心思找到的,那麼公司和經紀人隻會抽取一點點。

當然,期間需要公司出力、出資源的話,占取的利潤比例會更多。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幫人寫歌,屬於是藝人提升自己名氣的一種方式。

歌曲唱得好,提升的不光是歌手的名氣、作詞作曲的人同樣會被人關注。

公司不可能限製藝人提升自己的名氣。

隻要不是公司明令禁止合作、合乎法律法規的就行。

再說了,方宇的創作能力確實是牛逼。

但還沒到那種天下無敵的程度。

公司不會天真地認為,隻要方宇給誰寫歌,誰就能拿到最受歡迎歌手。

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真當那些金牌創作人是吃乾飯的?

在這個世界裡,可從來不缺優秀歌曲,經典曲目不比那個世界差。

金牌創作人們的質量從來不會差。

隻是他們做不到像方宇這樣,既高產、還能保證每首歌都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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