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阿爾傑的探索(2 / 2)

隻有得到了風暴之主的恩賜,“航海家”和“風眷者”才能施展威力更強大的法術,否則要一直到序列5甚至序列4才能使用巨浪等能力。

而他手裡的權杖,讓阿爾傑像是風暴之主的眷者一樣,可以施展在海上實用又威力巨大的能力。

這到不是說讓阿爾傑具備了序列5的能力,這柄權杖更像是“大海的認可”,相當於是某類證件,有了它阿爾傑就能“從事某個職業”。

也就是說落到“水手”途徑的“航海家”和“風眷者”手裡才有用,其他途徑的非凡者根本是用不了巨浪等能力。

“皇帝說得沒錯。”阿爾傑自言自語道:“尋找精靈族的遺跡,真的能找到‘水手’途徑的好東西。”

僅僅是這一柄權杖,在狂暴海上交易的話,價格起碼在3000鎊以上,而且肯定會有溢價。當然,阿爾傑在成為序列5以前,他絕對不會賣手裡的權杖,這樣想一想那1000鎊花得是真值。

……

周二早晨,霍伯特早早地來到治安法庭,換上律師袍,帶上假發,跟肖恩坐在一起準備開庭。

這次治安法庭來了幾位旁觀者,除了肖恩的家人,還有休和佛爾思。

上午八點半,法官就位,正式開庭。

霍伯特作為原告律師,首先拿出了借條,陳述被告向肖恩借了300鎊現金的事實。

正如霍伯特昨天所料,被告人的律師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為這張借條已近超過了三年,應該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失效。

霍伯特等的就是對方這樣辯論:“法官大人,我方放棄該借條的‘勝訴權’!”

在部分情況下原告是有“勝訴權”的,比如肖恩這張借條如果法官判定有法律效應,那麼肖恩將直接獲得勝訴。

可是現在的問題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這張借條是否有法律效應的問題,法官很難做出清晰地判斷。

這時候就要看雙方律師的辯論,哪一方對相關法律法規地解釋更能打動法官,法官就會做出偏向於哪一方的判決。

這正是律師的價值所在。

所以霍伯特乾脆不跟對方扯皮,利用法規上的漏洞,尋找新的突破口。

他做出放棄“勝訴權”的決定,讓法官和被告律師都有些驚訝,按照正常的思路,作為原告律師應該努力捍衛“勝訴權”才對!

霍伯特繼續道:“是的,你們沒有聽錯,我們放棄該借條的‘勝訴權’,不再控告對方逾期不償還借款,而是控告對方借款不還。

“被告人,你承認借了肖恩先生300鎊現金麼?””

被告律師立即明白了霍伯特的意圖,他靠在椅背上,已經沒有了辯護的想法。

因為現在不管被告人承認不承認,這300鎊現金都必須還了。

被告人被霍伯特這麼一問,幾乎是條件反射一樣道:“我並沒有借過這筆錢,這是肖恩的誣告。”

霍伯特點點頭:“好,既然你這麼說,就代表著我可以申請強製執行!

“我雖然放棄了借條的‘勝訴權’,但是肖恩先生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你確實有過借錢的舉動,那麼這張借條的契約性還在,你就必須要還錢。”

被告人一聽到“強製執行”,頭皮立即有些發麻:“我,我借過錢,沒錯,錢是我借的。”

霍伯特點點頭:“那好,請在三周內還錢,否則屬於拒不還款,我方將申請強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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