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狼爭共識(2 / 2)

單看字麵,簡直就是霸王條款啊這個。

「什、什麼……這種……?!」

「順帶一提,他們所有人都很爽快地就接受了這些條件哦?」

「哈?!」

利貝裡會這麼驚訝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上麵就隻寫了對「旅狼」有利的條款。

按照上麵那些條件,等同於是「旅狼」以外的公會隻能支援去挑戰獨特怪物的盟主,壓根喝不到幾口湯。

但是呢,亞瑟的邪道技能在這時大放光彩。

如果仔細研究一下,就會發現這些同盟條件其實全都不具備意義。

首先是第一條,通過「圖書館」分享情報。仔細想想,僅僅是中間多了一道程序而已,如果「旅狼」不願交出情報,那麼同盟公會無論怎樣都拿不到。而且,除非是不確定的情報,不然其他情報「圖書館」基本都會毫無保留地公開出來。

再是第二條,支援盟主。正如「儘量」一詞所示,這並非義務,而是自願的。這一條完全沒有談及「不支援時」的懲罰……換而言之,即「不支援亦可」。

然後是第三條。儘管非常不情願,但他們能通過砸錢,比其他公會更先獲得鐵炮玉───也就是我所掌握的情報。這一條算是否定了第一條。換句話說,這一條的意思就是「隻要錢到位,隱藏起來的情報也能買到」。

最後是第四、第五條……算了,還是直接說了吧。

這兩個條件……不如說上麵五個條件全部都是為了欺騙「黑狼」,嚴格來說,是為欺騙利貝裡而布的**,對其他公會完全沒有任何損害。

至於原因嘛,那就是這個新同盟的締結理由與獨特怪物幾乎無關。

「我這人向來講究去者不留,如果你不願意加入這個新同盟,我也不會多加勉強哦……?」

看著一臉滿意笑容的亞瑟,利貝裡氣得直咬牙。話說啊,明明他家老大就在一旁,他卻擺出一副自己的判斷就是公會全體成員的判斷的態度,到底他是老大還是彆人才是老大?

「我個人認為應該加入。」

「哈?!會長,你在說什麼啊!這種條件對我們一點兒好處都沒有吧!」

是呢,如果把有關於獨特怪物

的事情全都交給「旅狼」去辦,那確實就是他所說的那樣。但我們「旅狼」壓根就沒說過要拒絕合作體製。

居然叫人在閱讀完條件內容後,再進一步進行解讀,由此可以窺見亞瑟的心到底有多臟。這是在做現代語文考試不成?在語文考試裡,還有題目要求考生推測作者的心情,但那個已經不是語文的範圍,而是涉及到心理學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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