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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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芬在商店買了六個進口蘋果,忍痛花了她12塊大洋,步履輕快地向居委會走去。

她最近得了一份好差事,今天是第一天上班。

前不久她聽有內部關係的老李媳婦說,居委會合作房產局要進行房屋普查,居委會人手不夠,要招聘臨時工。

工作的內容相當的輕鬆,每天去老街坊家做做登記,也不需要啥專業技能,居委會還管中飯,一天走個四五戶,下午三點就下班,為期半年,每天還有三塊錢的補助錢拿。這對待在家裡的家庭婦女來說,還真是天山掉餡餅的好事。

這一片的家庭婦女少說得有百八十個,個個知道消息的都心動眼紅,可惜狼多肉少,臨時工隻要三個人。

劉玉芬動用了段大富嫂子的娘家親戚,買了好煙好酒和幾包糕點,好不容易才得到這份肥差。

居委會李大媽通知她上班的日期後,劉雲芬激動的幾天沒有睡好。

劉玉芬回憶起往事,她活了快四十年這還是第一次出去工作。她十八歲就嫁給了段婉的爸爸段大富,從此以後,在家裡生兒育女,一直沒去上過班。

劉玉芬幼年時有兩個哥哥,她是家裡最小的女兒。可惜作為老小,在家裡卻是最不受待見的,因為爺爺奶奶不喜歡女孩,連同她的父母也不喜歡她。

哥哥們可以吃好的穿好的,劉玉芬就隻能撿他們剩下的。一直到出嫁前,她連條裙子都沒穿過,二哥的舊衣服就是她每年的新衣服。

劉玉芬記得她五六歲就要幫媽媽分擔家務,洗兩個哥哥的衣服,七八歲就要做一家人的飯菜。

大哥出去上學後,家裡經濟緊張,劉玉芬小學沒念完就幫著奶奶在家糊紙盒,貼補家用。

後來又趕上了□□,大家都不學習不工作了。大哥二哥都下了鄉,爺爺又偏癱了,劉玉芬就負責在家照顧生病的爺爺。

劉玉芬十八歲那年,大哥要結婚,家裡因為爺爺的病已經掏空了。劉玉芬的媽媽就找了個媒人,把十八歲的漂亮女兒嫁給了大他十三歲的段大富。

段大富又矮又黑,年年輕輕就禿頭了,嫁了女兒,換了500塊錢的彩禮,給大兒子操辦了婚事。

段大富雖然老點醜點,但是人卻忠厚老實,又有技術能掙錢。結婚後對劉玉芬也是一條心,她的婚姻也算押對了寶。

劉玉芬的後半生也算過的如意,可她覺得唯一美中不足的事,就是她的第一胎生了個女兒。她生段婉時難產,生了三天三夜,命差點沒了。

當她得知段婉是個女孩時,連瞧都不願意瞧她一眼。劉玉芬的固有觀念,生不出男孩,女人就沒有家庭地位,段婉的出世就是吃力不討好。

還好老天對她不薄,第三年劉玉芬如願有了兒子段國棟,生活朝著她滿意的方向發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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