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大舅舅的夢(2 / 2)

丁寧的奮鬥 禾烏阿 4176 字 2024-04-05

就像丁爸和丁媽一樣,丁爸大丁媽八歲,當初丁爸和丁媽相看的時候,丁爸看中的是丁媽年輕貌美,丁媽看中丁爸的是工作穩定,收入高。愛情?那是什麼?在他們那個年代,雖然有讀書人宣揚愛情的偉大,愛情的美妙,愛情的浪漫,但是對他們這些生活在底層的小老百姓來說,填飽肚子才是最重要的。畢竟兩人相看幾次就結了婚,當時丁媽吳玉英才十八歲。

好在丁爸也是個實在人,想著自己大丁媽八歲,對丁媽這個小嬌妻也十分的遷就,丁媽花錢大手大腳,買吃的,買穿的,好玩樂享受,但丁爸從來不說,他每個月都按時把工資上交給丁媽,到丁媽二十歲生丁寧的時候,兩人沒有一分錢積蓄,除了按時給奶奶的養老費,基本上是月月光,就這樣,丁爸也沒說丁媽一句重話,按這種情況說的話,應該也算是愛情吧!

想到這裡,丁寧思緒一轉,又想起秦四維,對他突如其來的感情,丁寧卻是覺得很困惑,真的不知道她是喜歡自己什麼?這時的丁寧也還很年輕,沒有過任何感情經曆,所謂男女愛情,她都是從身邊的人和小說影視劇上所得到的信息,所以她並不知道秦四維對她是始之於好奇,然後關注,最後丁寧的拒絕讓他自尊心受措,形成了一種得不到的執念。

最近很火的電視劇就是《還珠格格》,中午食堂都在放這部電視劇,丁寧有時候去食堂吃飯的時候也跟著大家一起看兩眼,看著周圍的女同學在那裡津津有味的討論劇情,他們對小燕子和紫薇這兩位女主角的喜愛也讓丁寧很想不通:小燕子就是一個空有美貌的惹禍精,走到哪兒惹禍到哪兒,為什麼大家都會喜歡他?如果她有這樣的朋友?不!她絕對不會交這樣的朋友,有這樣的朋友是一種災難,自己永遠不能得到平靜,永遠在給她擦屁股,永遠有計劃外的事情發生,光是想想,丁寧就覺得糟心,也就更想不通,為什麼五阿哥會那麼喜歡小燕子,喜歡他什麼呢?而且這是封建王朝,有女的可以這樣無法無天作天作地嗎?太缺乏常識了!

至於紫薇,丁寧送她一個字,蠢!和自己相依為命的丫鬟去京城找爹,也不多帶一些家丁隨扈,居然神奇的從山東一路順順利利的就到了京城,兩個弱質女流走在路上,居然也沒有遇上不懷好意的人?這是什麼神仙運氣?然後又認識了一個不靠譜的人,就放心大膽的把自己最大的秘密告訴對方,讓對方幫助自己,無親無故的,彆人為什麼幫助自己?靠講道理嗎?靠講義氣嗎?現代有合同有法律都扼製不了背信棄義的人,何況在封建社會?你自己要去認爹,你自己難道不先做個計劃一二三嗎?就靠著彆人的幫助?這麼蠢的人,你不受苦,誰受苦?

可更讓丁寧受不了的是,班上的那些同學,他們都很喜歡小燕子和紫薇,說小燕子可愛,古靈精怪,紫薇溫柔可親,丁寧在想,如果世界上都是這兩種人,她覺得自己可以分分鐘發財!小燕子和五阿哥,紫薇和爾康他們這兩對有情人之間的愛恨情仇,跌宕起伏的劇情都讓丁寧非常的無語。雖然丁寧沒有看完整版的劇情,但是通過同學們的討論,丁寧還是想送他們一句話:你們的腦子呢?被屎糊住了嗎?

所以也難怪丁寧對所謂的愛情嗤之以鼻,目前,市麵上流行的愛情都是這樣的,都讓丁寧很想送他們十箱腦殘片,真的是,不太好讓人評論!

丁寧隻想一個人清清靜靜的,先考一所大學,然後畢業找一份穩定的工作,爭取在三十歲之前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三十五歲之前有一輛自己的車,這便是丁寧對自己未來十幾年人生的規劃,什麼愛情、老公、子女通通都滾蛋,丁寧她不感興趣!

就像唐一一和黃陽,要丁寧說,他們兩人之間以後肯定沒結果,不要問什麼原因,唐一一就是一個任性的小孩,而黃陽是一個穩重的社會就業青年,他們沒有什麼共同的話題,當初遇的新鮮感過後,兩人絕對會陷入感情停滯期,最後的結果肯定是分手,因為什麼?因為他們不合適呀!丁寧估計最遲也就是高考過後,他們基本上就可以game over了。當然,彆人的感情丁寧也不會去插嘴,更不會去規勸,那是彆人的選擇,說出來也太得罪人,丁寧不會乾這種傻事!

搖搖晃晃地在街上走了大半個小時,等到家的時候都已經快要九點了,吳玉英難得的在家中也沒有趁晚上出去打牌,丁超在家做作業,家中難得的一片安靜。

吳玉英見丁寧回來,語氣中酸裡酸氣地道:“出去吃好的,也不給我們帶點回來,你也太自私了吧?”

吳玉英還是那個吳玉英,哪怕現在通過家裡的長輩壓著她去上了班,她晚上還是會抽空出去打麻將,至於是不是打假牌,這個寧就不知道了。

丁寧見她還要在那裡叨叨,隻好說道:“這次是朋友請客,我一分錢沒花,我吃了還要打包帶走,像什麼話呀?”

吳玉英聽了還是不高興,因為在她的想法中,丁寧吃到好吃的自己沒吃到,就是自己吃虧,但是念頭一轉又說道:“這馬上過年了,你給丁超買了新衣服,憑什麼不給我買?”

丁寧聽了挑挑眉,感覺很意外,她不是給丁超說了,讓她把衣服藏好嗎?怎麼還是被吳玉英知道了?不過就算知道了,也沒什麼事,畢竟丁超買了新衣服,就是要穿的,吳玉英遲早會知道,隻是吳玉英這個做媽的和自己的女兒爭東西,真的是讓丁寧無語凝噎。

“媽,我才十七歲,從法律上講,我還未成年,應該是你撫養我和妹妹,而不是我撫養你。現在家中生活困難,我減輕你的負擔,你現在反而還要給我增加負擔,我給丁超買的新衣服都是我平時省吃儉用打零工存下來的錢買的,實在沒有多的錢再給你買衣服了!”

“你少和我扯法律,現在你自己工作了,有收入了,你不該養我,誰養我?”吳玉英“噌”地從凳子上跳起來,伸出手指著丁寧的鼻子罵道:“老話說得好,養兒防老。我沒有那個好運氣生兒子,但是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