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啊。”女人完全無視她的反應,身體歪靠在桌旁,伸出手隨意地在合同上的某個地方點了點,而後事不關己地摳著指甲,漠然道:“合同可是寫著的,這也是有法律效應的。”
顏可都懵了,她匆忙拿過合同,將合同上的文字又仔仔細細地研究了一遍,但也沒找到現在解約需要賠償十倍的規定。
她不解地反問:“合同裡明明說隻要我在拍攝開始的前一個月提出解約,就可以解約的,也不需要賠償!”
女人暼了她一眼,接著卻笑得諷刺,“合同是這樣寫的沒錯,但如果我告訴你,我們的節目明天就開拍了呢?”
顏可一愣。
又聽女人不懷好意地繼續道:“合同裡可是白紙黑字地寫明了,如果在是節目臨近開拍時才提出解約,就需要十倍賠償。”
話落,她用指甲不禮貌地敲了敲桌子,著重強調,“拍攝時間是由我們來定的,我們說什麼時候拍就什麼時候拍,所以你還覺得你不需要賠償嗎?”
顏可還是頭一次聽到這麼無賴的條款,她忿聲道:“你們這是耍賴!這根本就不合法!!”
女人聞言隻是冷笑一聲,解約的情況她見得多了,壓根兒就不怕顏可的威脅,還笑嘻嘻道:“我們可沒違法,這些合同裡可都是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的,你要是不服氣,那你就去告。”
她重新坐回椅子裡,翹著二郎腿有恃無恐地繼續道:“要麼你就拿八百萬來,我們立馬解約,要麼就乖乖等著拍攝。”
反正不管解不解約,他們公司怎樣都不會吃虧,用一紙合同套牢人身自由這種事,他們已經做得相當順手了。
麵對女人這麼囂張的態度,可偏偏顏可卻拿她沒辦法。
她攥著合同的手微微收緊,語氣多了幾分不肯退讓的強硬,“我要見錢總,這事兒我要自己和他談!”
“隨便你。”女人滿不在乎地聳聳肩,“不過,錢總不在,我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回來,你要樂意等就等吧。”
說完,她就不再開口,重新拿起手機又開始打遊戲,完全把顏可當透明人。
顏可無奈地看著手上的合同,這玩意兒現在就像個燙手山芋,搞得她左右為難。
她頭疼地按了按眉心,隻好先坐下來等人,但她心裡卻隱隱覺得就算她等到了人,結果卻也可能不會有任何改變……
可是解約要賠償八!百!萬!啊!!!
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把她賣了估計都值不了這個錢……
然而她苦等了一個多小時,節目組的負責人錢總卻一直沒出現。
她想和前台要個錢總的電話,但對方卻壓根兒不搭理她。
最後她也隻能先離開這裡。
從電梯裡走出後,顏可迷茫地看著周圍來來往往的人。
她忽然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該怎麼做了,對現實的無力感讓她感到身心俱疲。
她在路邊隨便攔了輛出租車,心累地先回了趟家。
到家時,張家的兩兄弟都不在,家裡隻剩下張爺爺坐在看客廳裡看軍事節目,電視上正上演著軍事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