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歡歡和錢書城(1 / 2)

() 女孩頭發帶著點自來卷,被一根最便宜的黑皮筋紮成了個辮子,但仍顯雜亂。

她比小白高不少,穿著病號服,大熱天還裡三層外三層的穿著厚厚的衣褲,熱得滿頭大汗。

她用一根小樹棍點著地麵,口中嘟囔著聽不清的話語,一隊螞蟻正沿著花壇邊沿排隊前進。

“歡歡?”

費南回憶著她病例上的名字,試探著叫了一聲。

小女孩一驚,手中小樹棍跌落在地,她倏的回頭,看向費南。

她生得白淨,一張小臉被長發遮掩,卻擋不住那一雙水靈靈的眼眸。

雖然衣服穿得厚,但從她的臉型可以看出,她還是個很瘦的小姑娘。

看到費南,她有些畏懼,唰地起身,向著不遠處的大樹下跑去。

費南停下腳步,低頭看了看自己,搖了搖頭。

他這個體型,哪怕是一般的小孩子也會被嚇到。

費南沒有追過去,建立人際關係是需要花費時間成本的,他要做的,是要先給歡歡留下一個良好的第一印象,不然之後的接觸會很麻煩。

隻是他的外形不占優勢,剛才的第一眼恐怕留給歡歡的印象不是太好。

蹲下身來,費南撚起歡歡的小樹棍看了看,隻是根普通的枝丫,沒什麼特彆。

再看那隊螞蟻,依然忙碌,井然有序。

地麵上並沒有螞蟻的屍體,這雖然並不足以證明歡歡沒有暴力傾向,但也可以說明,歡歡是有自知力的。

殺戮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

哪怕是還不會說話的嬰兒,都會被移動的物體吸引注意力,那是因為活物=食物,驅使嬰兒行動的主要動力,食欲占比最大。

擁有了一定活動能力,例如爬行的小孩子,更是會本能的追逐活動的物體,螞蟻,蟲子都是他們的追逐目標。

因為活動姿勢的關係,他們的視角偏低朝下,更容易發現那些小蟲子。

而在看到螞蟻等小蟲子後,他們的行動也很直接,要麼殺死它們,要麼抓起它們吃下去——如果不被父母阻止的話。

這種行為滿足了他們的兩個本能快感來源,殺戮和進食。

這個時期之前的小孩子,都是由本能支配的生物,需要在後期的不斷學習過程中,鍛煉認知能力,獲取自知,蓋過本能。

也就是說,隻有擁有自知力的人,才能控製自己的本能,不去為了滿足本能而刻意殺戮,哪怕是麵對沒有道德約束,輕而易舉就可以消滅的小蟲子。

將小樹棍放在地上,費南滿意的笑了笑。

雖然隻見了一麵,但他依然有所收獲。

根據係統提供的資料,歡歡這樣的病人治療起來是相對容易的,隻要和她建立起交流,加上藥物治療,還是有重返社會的可能的。

大樹後方,歡歡偷偷探出半張臉來偷看。

費南忽然轉過臉去,吐出舌頭,衝她做了個鬼臉。

歡歡唰地又躲了回去,好半晌,才又偷偷探出眼睛來。

費南已經離開了,正向著單杠方向走去,歡歡這才鬆了口氣,坐在了樹根上。

她抬頭看著從枝葉間灑下的一束束陽光,眯起眼睛,歪著腦袋,讓一束陽光照在眼睛上。

陽光白晃晃的耀眼,她的世界瞬間便被照亮,白茫茫的一片。

啾啾!

樹梢上忽然傳來幾聲鳥叫。

咧嘴一笑,她撅起嘴巴,用力吸了吸氣,兩聲尖銳的“啾啾”聲從中傳出。

啾啾!

一隻小麻雀從樹梢上飛了下來,她伸出手去,正落在她的手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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