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你乾什麼!!小孩!喂——!”
希爾達剛要經過一個轉角,就聽見熟悉的聲音,她思索了一會兒,險些撞上轉角處迎麵衝來的男孩。這男孩死死抓著搶來的錢包,惱火地對著正淡定吃著甜筒的希爾達大叫:“滾開!”
於是希爾達側了一下身體,任由他從她麵前跑過。然而下一秒她就想起這熟悉的聲音到底屬於誰,於是她伸出右手拽住這倒黴男孩的後領,輕輕往後一拉。哥譚的流浪兒總是經驗豐富:他踉蹌兩步想要立刻向下掙脫,卻沒料到眼前這個人行為粗暴,一個手刀劈向他的脖頸。於是他不甘心地回頭看了一眼希爾達,身子一歪倒在地上暈了過去。
她的左手還舉著沒有吃完的甜筒,慢悠悠舔了一口,彎腰把那個不屬於這男孩的錢包抽出來,扔向從巷口急匆匆追過來的金發男人,對方雙手接住,連忙和她道謝:“謝——是你?!”
希爾達卻毫不意外,朝著不久前剛見過的樂隊一行人招手:“嗨。”
主唱糾結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男孩:“要把他送到醫院嗎?”
“不用。”希爾達搖頭,“一會兒就好了,我用的力氣不大。”
“外地人不要在哥譚隨便走小路。”她說,“這是默認的規矩。”
“你是為了專門告訴我們這個才過來的嗎?”主唱有些感動的問。
“不是,”希爾達十分直白,“隻是恰好碰見了。”
樂隊成員們:“……”
“那麼,我走了。”希爾達擺擺手,跨過一個水窪,“再見。”
“哦,對了——”像是想起了什麼,她轉過頭,勾起唇角,朝他們比出一個開槍的手勢,
“——歡迎來到哥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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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瑪蒂娜一臉疑惑,“……我不知道你居然還學過音樂?”
“我沒有學過音樂,”希爾達理所當然地說,“我隻會唱歌。”
“那伴奏怎麼辦?”
“我有手機。”
瑪蒂娜沉默了一會兒,敷衍的“哇噢”了一聲:“……聽起來很棒。”
希爾達遲疑地觀察著她:“這是反話?”
“……”瑪蒂娜聳了聳肩膀,“如
果你覺得它是的話。”
“我想聽聽你的意見。”希爾達托著臉頰,“專業一點的意見。”
“街頭賣唱也許可以掙錢,”瑪蒂娜喝了一口水,“但是必須有特色和吸引力,彆人都是自彈自唱,直接用原聲伴奏特色在哪裡?……其實認真講,我倒更建議你去酒吧應聘——選擇這個,而不是街頭表演。”
“畢竟酒吧有專業的伴奏人員……”她蹙眉,陷入了思索,“可是這個選擇也有問題,你不是專業的音樂生,那些老板憑什麼選擇你而不是有經驗的專業樂手呢?”
“因為我的拳頭比專業樂手更硬?”希爾達無聊地拋起了蘋果。
瑪蒂娜:“……你認真的?”彆說,如果真的操作得當,這個理由說不定還真能行得通。
希爾達泄氣擺手:“不是,我開玩笑的。”
“那麼問題繞回來了。”瑪蒂娜將落在她掌心的那個蘋果拿了過來,“你要找到屬於你的特色表演方式,否則怎麼能夠和彆人輕易區分開來呢?”
——她的特色?希爾達不禁陷入了沉思。她的特色,不就是……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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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天才5美元點歌台,即學即唱,’”穿著黑色大翻領夾克,帶著黑色墨鏡的男人被白色牌子上那刺目的紅色英文和繪製的美元攝住目光,倒回兩步,半摘下墨鏡停下來緩慢念道,“‘——做不到給你一百美元’,認真的?”他將墨鏡推上去,眯起眼睛盯上眼前這個專心致誌擺弄著手機的女孩。
——沒錯!這就是希爾達想出來的自身特色,點歌收費,利用獵奇賭博心理來掙點外快,一看就和憑借美妙演出博得小費的正經街頭賣唱組合截然不同。……雖然不知道為什麼,希爾達總覺得這種特色好像讓她微妙偏離了自己純潔的音樂夢想。
紮著馬尾的“音樂天才”看了他一眼:“嗯,如假包換。”
這個打扮得像是上世紀搖滾明星的男人若有所思摸了摸下巴,隨即衝已經走了老遠的金發同伴打了個響指:“嗨!亞茨拉斐爾,快退回來!”
他那以截然相反的嚴整方式穿著香檳色馬甲和米色西裝外套的同伴——亞茨拉斐爾,不得不快步調轉回來,有些不滿:“你到底有什麼
……噢這是什麼?……100美元?”他誇張地瞪大了眼睛,看了一眼克勞利,在對方的點頭示意下捂住了嘴,“……所以,我們的問題可以得到解決了?”
希爾達莫名其妙地看著這兩個人打啞謎。
黑衣服的克勞利清了清嗓子,衝她露出一個笑:“……所以,如果我點了一首你不會唱的歌你就會給我100美元?”他似乎想到了什麼,勾起唇角,“無論什麼歌?”
“無論什麼歌。”希爾達放下手機,饒有興致地打量著和周圍行人格格不入的兩人,“我說話算數。”
“噢,小姑娘,”他的笑容像是一條蛇,“我不在乎你說話算不算數,因為沒人可以在我這裡說話不算數。”
“咳咳!”亞茨拉斐爾撞了一下他這惡魔朋友,儘量衝這個女孩表達友善,“我的朋友在開玩笑……我們隻是想確認一下,什麼歌都行嗎?我認為你最好做一個限定……比如說……”他胡亂比劃了一下,“地球歌曲什麼的。”
“我會的歌都是地球歌曲。”克勞利幽幽地說,“而且古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