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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在距離常璃四米遠處,無助地注視著一片黑暗。
常璃心道再往前踏一步,你就要去見你太奶奶了。
隻是一步的距離,他轉過了身,常璃聽到他的腳步聲,差不多五十步,他走回了街上。
常璃慢條斯理地站起來,一步一步地走,動作敏捷安靜,她跟在了他的身後。
常璃勾起嘴角:角色互換,該是獵殺獵人的時候了。
常璃從小對旁人的眼色和視線感官很敏銳。
從小與彆的孩子的不同之處就是她從小是在孤兒院長大,裡麵的阿姨很差,於是她有了長期和阿姨躲貓貓和逃跑的經驗。
後來,她成功地變成了一個流浪小孩。
所幸後來遇到的都是好人。
總之,過去的事不多說,這是長期練習出來的技能。
跟蹤目標時,最重要的就是要謹慎,必須又像兔子一樣行動迅速,也要像烏龜一樣有耐性。
同時也要能預測,常璃得看著他的步子推測獵物什麼時候會放慢速度,什麼時候停下腳步,她還得時時刻刻注意隱蔽,以防止他突然回頭。
最安全的跟蹤距離是十米。
黑衣人搜索著街道兩邊的每條巷子跟每扇門,檢查得不是很確實,但還算可以。
他檢查完後就往前走,一直沒有回頭,他犯了一個熟手都會犯的錯誤-過於自信。
他打開了兩次手持終端,聲音很小,不過明顯聽得出他很激動【我沒有搞砸,她沒有發現我,現在才過去了十分鐘,她肯定就在附近。】
常璃在他後方的陰影間悄悄移動,保持足夠距離,因為他已經快走到大馬路底明亮的燈光下了。
黑衣人搜查的速度愈來愈快,愈來愈粗略,一方麵感到無助,一方麵也恐慌了起來。他在離下個路口二十米處停步,站著不動。
然後他就放棄了,就這樣直接放棄。
他站在人行道中央,聽著電話,回複了幾句,接著將手臂垂到兩側,不再堅持。
他看起來有些垂頭喪氣,開始往前走,速度很快,也發出夠大的聲音,就像個隻想趕快從A點走到B點的人。
常璃等了夠長時間,確定這不是陷阱,才起步跟了上去,在陰影間穿梭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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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見到常璃是十分鐘前,以她的個子和步伐推算,是不可能在十五分鐘內走超過一公裡的。
所以,依據最基本的邏輯推理,常璃就在這建築樓範圍內。
她會去哪裡?
她不可能發現自己,他沒有一絲破綻,0077很是自信。
他在跟蹤人上已經做到了出類拔萃的級彆。
這裡麵最大的優點是他的臉,他長得很平凡,完全不惹人注目。
他已經成功追查過許多人,裡麵也有商界名流,還有神經敏銳的記者,他們的視線完全不會停留在他身上。
他剛剛找得到她,等會兒一定也能再找到。
他穿越那條又寬又直的大馬路,然後往南轉向高架公路,沿著來時的路回去。
他經過高架公路下方,朝著位在下個轉角的空地走去,他靠近牆麵轉彎。
一個鐵東西貼近了他的脖子,很冰。
“嗨,你是在找我嗎?”
常璃注意到他有打算回頭的傾向,手也開始動了。
“彆回頭,頭會掉。”
他的後麵猛烈挨了一擊,使他跪倒在地,兩眼發黑。他又挨了一記,然後昏了過去,正麵往前倒在地上,在失去意識前的最後一刻,他看到了一張笑意盈盈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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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黑衣人的話常璃聽得一清二楚。
這個地方很不安全,常璃覺得自己得早點走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