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總知青17(1 / 2)

你命裡缺我[快穿] 蘭桂 4869 字 8個月前

蘇晴這次不跟吳大娘頂撞,就哭哭啼啼地一口咬定吳誌剛在外頭有人了,非要去部隊問個明白。她這麼堅持,吳大娘心裡倒有些怕了,她不懂部隊裡的事,可她記得兒子說過鬨騰會把兒子的前途鬨沒了啊。

吳誌剛心裡有氣,明白蘇晴這是威脅他呢。原本心裡還有點兒時情誼,這一鬨全給鬨沒了,他看向蘇晴完全沒了好臉,隻跟楊永慶解釋清楚,希望他不要給蘇晴開介紹信。

結果蘇晴一聽,立馬說:“我要是去不了部隊,那就去公社,總有地方能管我的事,不能這麼無憑無據地壞我名聲,還在我這麼大年紀的時候說退婚就退婚。我活不下去,死之前也要討個說法!”

馮玉英氣道:“大過年的你跑我家說啥死不死的?真是晦氣!誌剛,你看你家這事兒咋解決?這事兒我們可不方便管,你們要能解決就回去解決去。”

吳誌剛點頭道:“嬸子,我們會好好解決的。”

吳誌剛讓吳大娘和吳小妹上前拉蘇晴,雙方又爭執了一會兒,總算是走了。徐子凡和楊婉雲從屋裡出來,馮玉英就歎著氣道:“得虧沒讓你倆出來,不然蘇晴還指不定咋攀扯呢。我看誌剛是沒招了,被蘇晴給纏上了。”

楊婉雲幫她一起收拾院子,說道:“媽,蘇晴這麼死纏爛打,咱們也沒招,彆想了。”

“行,咱倆想想你去京市都帶啥,行李可得帶全了,彆到時候缺東西。”

徐子凡把大門關上,聽著兩人的說話聲,嘈雜的院子又變回了溫馨的樣子。他剛才沒出來也沒插手,蘇晴現在情緒似乎不太對,如果這次破壞了她,她肯定還能做出更過分的事來。這個年代很特殊,一個女人要想嫁給一個男人太容易了。

吳誌剛已經看到蘇晴的真麵目就夠了,最後娶不娶是他自己的選擇。如果是那種性情剛硬的人,被蘇晴這樣威脅會寧願轉業也不跟她結婚,但如果是那種本來就不怎麼在意娶誰回家的人,把蘇晴娶回去當擺設,繼續自己的大好前途也是一樣,畢竟這個年代的婚姻很少是因為愛情結合的。

當婚姻和前途放在一起做選擇,隻有當事人自己能夠權衡其中的輕重。

徐子凡想了想,如果換成他遇到這種事,他估計會把蘇晴整治得看見他就想跑,再也生不出嫁給他、威脅他的心思,所有問題自然迎刃而解。不過蘇晴怎麼樣不是他的任務,他沒半點插手的興趣。

蘇晴鬨過一回,吳家自然不敢再把她的話當成空話,吳誌剛提出給蘇晴五百塊補償都被蘇晴拒絕了。吳大娘氣得直哭,怎麼也想不通蘇晴非要嫁到他們家乾啥,明明他們現在都這麼討厭她了,還願意給她錢,她都不肯退婚,這真是沒辦法了。

蘇晴隻有一個要求,就是在吳誌剛這幾天探親假裡領證結婚。辦不辦酒席無所謂,結婚證必須領,她是怎麼都不可能同意退婚的。她的理由隻有一個,那就是她性情剛烈,死也不接受退婚。

這樣的姑娘確實有,這時候訂婚其實跟結婚差不多,有的人家訂婚後,姑娘還能在未來婆家住呢,當然不是說退就退的。有那性子剛烈的,被退婚就會跳河,可蘇晴怎麼看也不像這樣的人啊。

吳大娘是不相信蘇晴會去跳河,可她要是挑著有人的時候跳,她死不了,吳家就會落得個薄情寡義、無辜退婚、逼死女方的名聲,以後吳誌剛和吳小妹還要不要說親了?他們一家人還怎麼過日子?人都是同情弱者的,現在他們非要退婚,蘇晴可不就成了弱者了嗎?

最後還是吳誌剛決定,領證就領證,沒啥大不了的。但他也說了,他家房子不夠住,他媽和他妹妹都怕吵,不習慣跟彆人同住,他們結婚就隻能住在蘇晴那個破房子裡。

蘇晴自然沒意見,她還不樂意跟婆婆小姑住一起呢。不過吳誌剛結婚得先打申請,他們商量好之後,他就回部隊打申請去了。他之前中秋的時候準備過結婚的事,後來收到吳大娘的信才擱置,資料什麼的都是現成的,領導也知道有這麼個事。而且蘇晴還是根正苗紅的農民,沒啥不好的成分,審核很快,申請批下來後,吳誌剛又請了幾天假回家跟蘇晴領證,完全沒有辦酒席的意思,領了證第二天就走了。

村裡人隻覺得吳誌剛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悄無聲息的居然就跟蘇晴結婚了。而且他倆結婚,吳大娘居然還病了一場,這真是他們村有史以來最沒喜慶勁兒的一次喜事了。最奇葩的是,這婚結完跟沒結根本沒任何差彆,吳大娘依然帶著吳小妹過日子,蘇晴依然在她那個破房子裡一個人過,仿佛除了個名分,其他任何事都沒有改變,村民們都不知該不該當他們是一家人。

蘇晴本來拿到結婚證樂壞了,可接下來卻發現她還是得繼續在村裡受苦。她說要去隨軍,吳誌剛就說部隊裡沒地方,暫時批不下來,要等。她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她已經是吳誌剛的媳婦了,當然不可能再去部隊鬨,她沒有威脅吳誌剛的東西了!

而且吳誌剛根本沒把津貼給她,那些津貼還是會寄給吳大娘,隻讓吳大娘每個月給她五塊錢。五塊錢夠乾什麼?就算對這時候的村婦來說,五塊錢不少了,可對她來說,這實在是太少了啊,還不如她在黑市掙的多。她滿心歡喜地嫁給了吳誌剛,結果啥也沒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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