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三十一章(2 / 2)

謊言之誠 楚寒衣青 7573 字 7個月前

自山崖左近搬運出來的,除了唐景龍孤零零的頭顱之外,還有一具沒有頭顱的身軀,兩者腐爛程度相當。

這具身軀的左胳膊還纏著繃帶,這是……這就是唐景龍的身軀。

唐景龍的頭顱與身軀,全在這裡!

*

“兩起案子,死了三個人。而警方自始至終忽略了第三個人的存在,始終把這第三個人與唐景龍等同,陷在唐景龍布下的迷障中團團轉,反而是安心荷,一早看破所有。確實如你所說,在這件事情上可能牽條狗都比警察做得好。”霍染因語氣平靜,事情辦得不漂亮,不怪人嘲諷,全沒必要因此生氣,“而想要將第三人與唐景龍等同,說難不難,隻要辦成一件事……”

“讓第三人的DNA=唐景龍的DNA。

“唐景龍為代孕居中牽線,涉嫌暗中調換捐贈器官的順序,他做了這麼多違法亂紀的事情,早已料到自己未必會有個好結果。為此,他未雨綢繆,在好幾年前就悄然給自己買了一條命。他利用自己曾經從事過器官捐獻的經曆,物色了一個和自己配型成功的白血病患者,將骨髓捐獻給他。幾年之後,他的DNA完全入侵了這位患者,患者變成了‘他’。”

之前去唐景龍家中調查時,饒芳潔不經意的一句話,在此時成為有力佐證。

饒芳潔說:“好像幾年前他生病,唐景龍還幫過他。”

“做完手術以後,”霍染因繼續說,“唐景龍也沒有將這位患者放養,他一直將患者留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多方照料,最後甚至幫助患者尿毒症的兒子,換了腎臟。這世上多少患尿毒症的人,在醫院苦苦排隊也等不到□□,隻能在絕望中離世。”

“父子性命相繼被救,患者無以為報。”霍染因冷冷道,“隻能幫唐景龍殺人——他在奚蕾案中並非沒有留下DNA,而是留下了無數‘唐景龍’的DNA;而後,他在家中被殺,屍體被肢解拋棄到梧山偽裝成唐景龍的死亡,製造了安心荷的不在場證明——他叫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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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8號的時候,先殺了陸平,他是唐景龍殺死我女兒的幫凶。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蕾蕾從前和我打電話時聊過陸平吃的藥。他是接受了骨髓捐獻的白血病患者,他的DNA,就是捐獻者的DNA。唐景龍救過陸平,我女兒知道唐景龍的秘密,唐景龍想殺死我女兒,他到底怎麼殺的,想想就明白了……”

“我來到陸平的房子前,陸平正在院子裡做木工。我敲門,告訴陸平,我是唐景龍派來給他送錢的,陸平沒有懷疑,我進去後還和他說了兩句話,而後我用針筒將硼酸注入陸平體內,再用院子裡的電鋸將陸平分屍丟棄在梧山。”

“等到第二天,19號,我才去見唐景龍……我很失望。”安心荷平鋪直敘,“臨死前,唐景龍顛來倒去,能說的隻有錢。如果錢能買回他的命,那麼錢一定也能買回我女兒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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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荷把拋屍地點選在梧山,就是希望利用梧山轉運垃圾的時間來誤導我們。她知道屍體一定會在23號被發現,18號到23號,5天時間,屍體的腐爛程度在初步的法醫檢測時無法精確判斷到哪一天。

“奚蕾案中留存在警局的DNA讓梧山的屍體第一時間得到了確認,我們疏忽大意,未再用彆的方式確認死者身份。譬如凶手帶走腦袋帶走指紋卻忘了帶走的陸平沒有骨折的左手手臂,這本該是破綻。

“陸平殺了奚蕾以後,原本要遠走高飛,這也是為什麼鄰居很早就看到他收拾行李的原因——這也誤導了我們,讓我們直到此時還以為陸平犯案潛逃,準備聯合各單位下發通緝文書。

“但事實上,陸平早在準備逃走之前,就被安心荷找到。鄰居證言裡最後看到‘陸平’丟垃圾的那天,她看見的不是‘陸平’,是殺死陸平後偽裝成陸平的安心荷,安心荷手裡提著的垃圾袋,才是陸平——已經被電鋸分屍後的陸平。

“當19號的唐景龍活著出現在彆人麵前,他就被動的幫凶手完成了完美無缺的不在場證明。凶手利用唐景龍自以為高明的手法,也利用警方的盲目自信,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完成了自己的殺人詭計。”

霍染因毫不在意的說出將自己連帶批判在內的反思陳詞:“事情到了現在,作案手法已經很明晰了。”

“確實明晰。”紀詢不否認。

“那就剩下作案動機。”

他停了下來,走到窗邊,看向黑沉沉望不儘儘頭的山。

這些山將這座山村合圍著,月色下密密麻麻像長了刺的欄杆做的牢籠。

從這裡到寧市其實並不遠,但山太深了,哪怕通了高速也需要四小時。這條高速是七年前修的,下高速到山裡的那條漂亮的嶄新柏油路則是兩年前因為“村村通公路”的政策落實才終於修好。

修好了路,這附近幾個小村子才做起了諸如羅漢鬆、茶葉之類的小生意,把日子漸漸過紅火,逐漸與這個世界聯係起來。

可從前都是沒有路的。

麵對這刺不破的黑暗,霍染因終於斂下眼,說:“安心荷殺唐景龍的動機,或者說這個村的女人合謀一起殺唐景龍的動機,則是……”

*

“我女兒……蕾蕾,是這麼多年來,村子裡唯一活下來的女孩。我們已經出不去了,隻有她成功離開了這個村子。她帶著這裡所有女人的希望走了。但是唐景龍殺了她。他扼殺了我們的希望。”

“他要死。殺死我們希望的,都要死。

“我把他的頭顱砍下來,最後把它們都掩埋起來。”

久久的寂靜,預審問:“你還有什麼想說的?”

“沒什麼了。”安心荷,“速判吧,不用從寬,也不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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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沒有路了。”霍染因平鋪直敘,語氣似乎沒有起伏,“她們的人生在被拐賣到山中的時候已經夭折,這個村子對她們而言就是一個長滿尖刺的籠子。她們本該千方百計的逃出去,她們也曾經這樣做,但一如你晚上經曆的,當時想要逃出去的女人被當成獵物,被追趕被嬉笑,再被推進坑裡,不知是死是活。到了後來,她們就隻能認命的呆在籠子裡,呆得久了,這該死的恐怖的籠子也變成了她們唯一能棲息的地方。所以哪怕打開籠子的門,她們也已經沒有能力也不敢再出去了。”

他想起奚蕾家中的那隻鳥,他做出類比:“她們是籠中被折斷羽翼的鳥。有些鳥死了。還有一些活了下來,活著和死了其實沒有什麼區彆,甚至比死了還痛苦,因為她們一直在殺死自己的女兒,每殺死一個女嬰,她們的痛苦和麻木就加劇一分。區彆是奚蕾。”

“奚蕾不止是安心荷一個人的女兒,她從活下來的那一刻起,就成為村中所有女人的女兒。她是她們生命的延續,是她們的生命之燈,現在這盞燈熄滅了,她們無路可走。”

“隻好犯罪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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