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租賃和販賣(1 / 2)

全民迷霧求生 山尋 5399 字 8個月前

接下來,經過長達30分鐘的激烈討論,五人終於將所有的計劃,都做了詳細的記錄。

首先,是第七區的主要經營模式——地產租賃和售賣。

按理說,整個第七區都屬於他們,完全可以全部占領下來,進行經營發展。

但是,這種方式太過浪費。

他們五人人手不足,也沒有充足的經商經驗,根本不能完美利用這片土地。

也不能像第八區那樣,布置完整的市場經營環境,做到統籌管理。

所以,他們選擇另尋他法——全都租出去,或者賣出去。

當然了,齊原也不打算賣店鋪,那成本實在太大,而且時間也來不及。

所以,乾脆直接賣土地!

按平方賣!

而且每人限購!

經過討論後,五人最後決定,租賃60%土地,賣出30%,最後留10%土地自己使用。

所有的土地,全都分布在中間道路的兩側,隨著越深入,麵積也就越大。

單凡選擇賣的,都是麵積較小,靠近聚集地中心處的內圍地盤。

而外圍的,麵積足夠寬敞的區域,則是全部選擇租賃。

其中,租賃土地的價格,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靈幣收費。

而允許租賃的區域,每一處的麵積都超過500平方米。

所以每個月,就需要上繳1000靈幣。

而那些直接售賣的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靈幣售賣。

也就是說,購買一間麵積最小,隻有十平方米的地盤,需要1000靈幣。

而更大麵積的地產,價格可想而知。

同時規定,每一個人,隻允許購買一塊地盤。

這條規定,就讓他們不得不認真考慮,唯一一次購買機會,到底是買麵積大的地,還是買麵積小的地?

齊原相信絕大多數求生者,會選擇儘自己全力,購買麵積相對更大的地盤。

特彆是四級庇護所的求生者,購買需求可能會非常大!

四級庇護所能生存,全靠“庇護卷軸”維持,每星期200靈幣早晚把他們拖垮?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拚儘全力,在聚集地購買一塊土地生存。

而且,還有更重要的一點!

一旦他們定居在第七區,今後肯定和第七區綁定。

如果遇到強大野獸來襲,五級庇護所的求生者還有後路,能夠選擇逃跑。

但是這些定居下來的人,還能跑嗎?

說不定,即使不讓他們參戰,都要抱著齊原大腿,吵著鬨著要保衛家園。

而且齊原了解到,很少有大區並不允許土地買賣,大多數隻允許商鋪的租賃,

特彆是官方勢力,他們本身實力足夠強,而且底下人手也很多,所以自身占據了大部分地區。

隻留下少部分商業區和住宅區,能夠用靈幣租賃。

不過,齊原五人可不管。

房子不想建?

我們直接賣地,然後讓他們自己建造,或者找齊原購買也行。

不會經營市場?

不用擔心,定居下來的人中,肯定少不了商業人才,讓他們自己發展商業!

擔心被野獸攻擊?所以拉攏其他強大求生者合作?

這也無所謂!真正的強者,是喜歡在其他大區被管束,還是在第七大區自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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