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合作建造房屋(1 / 2)

全民迷霧求生 山尋 5344 字 8個月前

生怕萬一哪一天,聚集地出現意外後,他們還能夠回到庇護所。

但這種情況,實際上持續不了多久。

願意花這麼大代價,在第七區買下地產定居的,大多都是四級庇護所的求生者。

他們個人實力並不強,無法長期承受“庇護卷軸”的壓力,所以才會拿出大部分存款,在聚集地搏一個未來。

所以,他們買完地產後,身上的靈幣也幾乎耗儘,不可能繼續維持購買“庇護卷軸”。

為了能夠更好的生活,他們必須要儘可能賺取靈幣。

所以,大部分求生者購買地產後,除了日常生活居住外,也會在路邊擺攤。

售賣的物品,都是來自於迷霧世界各處的資源,或許品質並不是很高,但是種類卻異常繁多。

如此一來,倒也吸引了不少求生者前來購買。

這種現象,楊政河並沒有製止,而是儘可能規範經營環境。

一方麵,是規範房屋的建設。

不少求生者,甚至連房屋都沒有建造,直接就睡在了土地上。

也有一些人,隨意使用用木材和樹葉,搭建了一個簡陋的草棚。

這樣的情況,嚴重影響了第七區的儀容。

這時候,齊原建造的“蜂巢小屋”和“森林木屋”就有了用武之地。

後期製作的那一批,都是根據劃分地產的大小,特彆建造而成的。

兩種款式,多種大小規格。

蜂巢小屋,有三種大小。

分彆是10平方米,價格100靈幣。

20平方米,價格200靈幣。

30平方米,價格300靈幣。

森林木屋,隻有兩種款式。

分彆是30平方米,價格500靈幣。

50平方米,價格1000靈幣。

其中,50平方米的森林木屋是兩層樓,具備更多房間和設施。

這些房屋的價格,相對來說也非常實惠,這些求生者也能夠消費。

為了保證銷路,楊政河直接下達了公告。

單凡在第七區購買地產的,必須要購買蜂巢小屋和森林木屋。

理由更加簡單,那就是要保證第七區的美觀,以及規範市場營銷。

同時規定,也隻有購買房屋的求生者,才有資格在第七區經營商鋪、售賣商品,

如此一來,就算不想買的人,也不得不買了。

地產都買了,錢也花了,難不成還能拒絕不成?

退一步講,他們確實需要房屋居住,總不能天天睡大街。

而楊政河推出的兩種房屋,價格確實不算貴,而且也非常經濟美觀,算的上非常不錯的福利。

於是,這條規章製度的推出,並沒有受到太大的阻礙,被所有求生者默認了。

其次,楊政河在規範住宅的同時,也順便規範經營模式。

如果是10平方米的小房子,就在門口擺一張桌子,用來擺放商品。

這部分區域,已經不算地產麵積,而是占用第七區的公共麵積。

楊政河不可能白白讓他們使用,於是設下規定。

單凡在外擺攤的,必須要擔任起第七區的衛生清理。

每人負責一塊區域,每天打掃這片區域的衛生,如果打掃不乾淨,會有相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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