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在外而安 第135章 強買強賣(一)(2 / 2)

要知道,在大周朝的官場上,素來有“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三生作惡;附郭省城;惡貫滿盈;附郭京城”的說法。

所謂“知縣附郭”,意思是說,知縣大人和知府大人在同一座城裡開衙辦公,這樣知縣大人的一舉一動,都要受到知府大人的牽製,不僅身心俱疲,行事上也廣受掣肘,根本就沒有那種“破家縣令”的威風。

而所謂“附郭省城”,就是知縣、知府、巡撫同在一城。

至於附郭京城,在天子腳下做地方官,那就更不用說了。

國子監司業王允轉任順天府尹之後不久,便推薦了他的老部下,即國子監助教趙光南轉任大興縣令。

國子監助教秩從七品,大興縣令秩正六品,趙光南的這次升官,可謂連升三級,自然令他欣喜若狂。

唯一讓他苦惱的是,這大興縣衙設在安定門南的教忠坊。

要知道,北平城中,王公貴族雲集,六部堂官、司官更是如過江之鯽。

可以說,這裡麵隨便拎出哪一個人,都是他這個大興縣令所得罪不起的。

趙光南在正式上任前,他的頂頭上司,即順天府尹王允,便和他談過一次話,授意他做這個京縣父母官,務必要對上諂媚,對下驕橫,才能儘早穩住局麵。

趙光南乃讀書人出身,外儒內法的道理,他又如何能不懂?

有順天府尹王允替他撐腰,趙光南雖然在這個大興縣令的位子上,做得四平八穩,遊刃有餘,但上頭有無數個緊箍咒的感覺,畢竟讓他很是不爽。

若是按照周進的提議,將大興縣衙搬遷到紫檀堡,雖然離城才二十裡地,但總好過在一大幫上司們的眼皮子底下辦公啊。

更為重要的是,紫檀堡便屬於大興縣管轄範圍之內,紫檀堡一帶發展起來,除了能讓大興縣的老百姓們得到更多掙錢的機會,保證錢糧賦稅的征收如期完成之外,還能讓大興縣增加更多商稅,這也是他大興縣令的功勞。

除了周進、韓奇、馮紫英、陳也俊、衛若蘭等投資人之外,他趙光南比誰都希望紫檀堡的開發建設不要停,最好能如期完成,讓北平城中的老百姓們看一看,以紫檀堡為中心的東郊這一塊,在他趙光南縣令治下,發生了怎樣翻天覆地的變化。

大興縣衙搬遷,有助於紫檀堡一帶集聚更多人氣。哪怕不全部搬過去,就把縣衙六房中的戶房、工房、兵房等搬過去,那也很好,到時候他便可以兩頭辦公,以便於他推托一些有違法紀的私事。

但是,趙光南縣令雖然從原則上支持縣衙搬遷,但這個重大議題,卻不能由他趙光南來提出。

要不然的話,上司們是不是就會想,他趙光南是不是想“躲在郊外成一統,不管春夏與秋冬”,他是不是要在紫檀堡搞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再也不接受上司們的監管了?

人言可畏,其心當誅,趙光南縣令肯定不會犯下這種低級錯誤。

因此,趙光南縣令便對周進說,大興縣衙搬遷可以,但需要周進聯合韓奇、馮紫英、陳也俊、衛若蘭等人,以紫檀堡諸多商戶的名義,先寫一封奏文上來,由大興縣衙集體商議過後,再遞交順天府衙也不遲。

趙光南的意思很明顯,他不可能挑頭做這個事情,這個事情也必須走正常流程,不過在這個過程中,他會提供適當幫助,僅此而已。

也就是說,好處他也想拿,但風險卻一點兒都不想承擔。

周進對此倒也能理解。

大周朝的官場上,流行推卸責任,到處甩鍋,以保住自身官位為宗旨,想要找到一個勇於任事、主動作為的官員,實在是太難了。

俗話說,千裡當官隻為財。

周進等人提出大興縣衙搬遷的動議,趙光南縣令沒有斥責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有打算吃拿卡要,便已經是看在以往交情的份上,對周進等人的一種最大支持了。

周進心想,走流程就走流程吧。他雖然不學無術,沉迷於花柳叢中,但一封奏文而已,他還是能草擬出來的。

周進說寫就寫。

他坐在桃花巷那處宅子的內書房中,吩咐晴雯幫他研墨,自己則開始構思這篇奏文的內容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大興縣衙搬遷有利於紫檀堡一帶的開發建設,成為拱衛京師的又一重要據點;有利於疏散北平人口,降低主城區人口密度……

他文思泉湧,眼看著一篇數千字的奏文就要宿構完成,冷不防聽到隔壁傳來一陣嘈雜的敲鑼打鼓聲,打斷了他的思緒。

“這是怎麼回事?”周進生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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