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魔域是一個林琳覺得奇怪,但有的時候又有著不同尋常的美麗的地方。
能夠開始欣賞這種美麗的林琳,有的時候都要懷疑自己的審美是不是已經跟著魔王城的大多數一起發生變化。
“並不是,”魔王回答。
“需要提供源源不斷的力量的,無法離開魔王城的魔王隻有我。”
林琳陷入沉思。
她覺得這可能和兩百年的那一場大戰有關。
林琳抬眼,看到魔王的視線不知何時,已經從外麵遙遠的天空,落在她身上。
林琳有點迷茫地看他。
魔王陛下露出淺淺的笑容,紫羅蘭色的眼睛因為眼睛眯起而顯得輕鬆愉悅:“但也有好的地方吧。”
魔王陛下說:“每一次你外出回來,都能夠在這裡看到我。”
林琳說:“那我回來也會給你帶禮物的。”
可惡,她好像旅行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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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的假期結束,她開始繼續忙碌的工作。
會計的麻煩之處就是,即使請了一段時間的假期,工作也不會因為假期而減少。
自從薩菲爾告訴林琳,魔王城內部也不一定安全之後,林琳天天把法杖帶在身上。
雖然說法師本就該天天帶著法杖,但是林琳真的很容易忘記
它,有一次林琳甚至將法杖丟在了魔王城大門口??[,惹得一群魔物們繞道走。
林琳曾經嘗試向魔王建議,把法杖改成手機那麼大小,畢竟她在現代社會的時候,確實做到了手機從來不丟。
但是魔王陛下一臉認真地看她:“你能在對方攻擊你的時候,第一反應是把魔杖恢複成正常大小嗎?”
這個問題問出來後,林琳就拋棄了折騰法杖大小的想法。
畢竟她如果真被攻擊了,她的第一反應就是跑,以及被嚇到跑不動。
最終林琳給自己腰的地方加了個用於放法杖的掛飾,這讓她看起來像是那種不太成熟的,將劍彆在身上的騎士。
林琳嘗試了幾次掏法杖的動作,確認自己動作流暢。
她現在開始抱怨這個世界的法杖為什麼這麼大個了,畢竟林琳小時候看過的某個講述魔法學校的電影中,那些學生們從懷裡掏出一根魔杖像是掏出一根筷子那樣容易。
菲克斯也客觀評價林琳的魔王製法杖,尤其是對法杖上麵的巨大寶石表示讚美。
“看起來就像是在告訴彆人法杖的主人多麼有錢,而使用者又多麼無能那樣,越是初學者越是需要穩定的魔法石來幫助自己。”黑暗精靈聳肩,“簡而言之,是很讓人心動,很想偷的東西。”
林琳:……
菲克斯被林琳以懷疑的視線打量,林琳當然記得她帶著菲克斯盤庫,結果金庫裡的錢越來越少。
菲克斯:“但畢竟是光明屬性的寶石,所以你還是將警惕的視線放到人類身上比較好。”
黑暗種即使想偷也很難偷,這個法杖可不像木精靈那個法杖一樣屬於通用類,它被賦予了過於明顯的光明的能量。
菲克斯簡直可以想象的到,魔王陛下拿到這顆寶石廢了多少功夫。
嗤,黑暗精靈對此嗤之以鼻。像魔王和薩菲爾這樣的享受人生派,是根本不懂得簡約生活的美感的。
薩菲爾聽到菲克斯的想法,必然會諷刺他簡約生活是窮困之人的做法。
林琳將法杖帶在身上的影響就是,那群小魔物們再也不會擁擠在她的身邊,貼著她的小腿求她的抱抱了。
在小魔物們看來,林琳像是拿著一把可怕的柴刀在到處亂竄。
食物上也有了改變。
獲得抗毒性後,林琳開始嘗試吃與魔王一樣的食物,這樣就不用麻煩奧裡昂專門為她做飯。
而後,林琳將那塊如同糖漿凍成的塊狀物一樣的東西填進嘴裡之後,林琳突然發現,魔王的小廚房真正可怕的並不是毒性,而是口味。
太難吃了,無論吃什麼都像乾吞蜂蜜,食物的其他口味都被甜味衝淡,難吃到比食物有毒更令人恐懼。
畢竟有毒隻會讓人當下上吐下瀉,但是難吃卻能夠在每一個深夜讓林琳回憶起這個可怕的口味。
連吃飯的欲望都降低了。
林琳瘦了一段時間,小廚房的廚師才摸索出林琳的口味,製作出她願意多吃幾口的
飯餐。
嘗試新口味的過程給林琳留下了巨大的陰影,也成為了她禍害彆人的素材。
經過林琳的改良和建議,賣給人類城鎮的怪味零食古怪程度與銷量又提升了一個檔次。
“魔王城”這個品牌的食物、日常用品成為潮流,以年輕人為切入口,打開不同種族的市場。
僅僅是將現有的項目穩定下來,就能保持不錯的收益。
林琳和菲克斯外出購物的時候,林琳看著那些“魔王城專賣店”有一種精神恍惚的感覺。
甚至於這些專賣店連品牌形象都幫他們固定好了,黑色的招牌,金色的花式字體,售賣的人員都是半人類或者魔族,總之看起來越和魔域沾邊越好。
和周圍溫馨的小店相比,看起來確實冷酷危險一點。
林琳還是沒忍住率先進了店裡。她真的很好奇裡麵是什麼樣的。
林琳一腳踏入店麵,臉上斑駁著蜥蜴鱗片的店員小哥就熱情推薦賣得最火的產品。
“魔王城水杯,”店員小哥告訴林琳,“價格和四件套相比更為實惠,經久耐用,而且方便炫耀。尤其是像您這樣年輕的光明係法師小姐,在同伴中拿出這樣的水杯後,彆人都會覺得您是個特立獨行的光明係法師。”
行吧,就是對立麵互相覺得對方很酷,是吧。
“特彆是噸噸杯後這對魔族的小翅膀!這對翅膀一比一還原了魔王陛下的翅膀的紋路,讓光明神賜福您的同時,黑暗也保佑您!”
林琳:……
怎麼回事,怎麼說的還怪讓人心動的。但是魔王這個家夥的保佑真的屁用都沒有啊。
林琳在店裡磨蹭了幾分鐘後,菲克斯也進入店裡。
黑暗精靈最不習慣被人關注,菲克斯將自己藏在角落努力降低存在感,依舊被店長小姐姐一眼盯上。
店長小姐知道菲克斯是和林琳一起來的。因為林琳是鉑金發色和紅眼的半人類形象,店長小姐姐認為菲克斯也是黑暗精靈和人類的混血,隻是菲克斯的外表看起來更像純種黑暗精靈。
店裡十分需要黑暗精靈這樣的地下種族形象,幫助他們專賣店增強競爭力。
隻是擺在那裡就很酷。
即使菲克斯看起來安靜冷淡,店長小姐姐依舊十分熱情地詢問菲克斯要不要在他們店做員工,工資很高,而且他也不用像彆人那樣賣力介紹產品。
“隻需要像你現在這樣,保持冷冰冰的想殺人表情就好了。”小姐姐說。
還在看四件套的林琳猛地將視線從商品中移開,看向菲克斯。
是的,菲克斯確實快殺人了。
黑暗精靈中的男性是十分忌諱被女性堵在角落的,在店長小姐靠近菲克斯的時候,林琳已經看到他在調整手腕上的毒針了。
林琳立刻衝上前去。
“老板!他性格內向不適合這份工作!”林琳尬笑著將菲克斯擋在身後,將他的毒針按鈕摁了回去。
林琳聽到身後的菲克斯嘖了一聲。
店長小姐並沒有因此失望,視線轉移到林琳身上,店長小姐看到她紅色的雙眼:“你的眼睛也很漂亮,你有時間嗎?我們也很歡迎漂亮的,能夠讓顧客覺得有眼緣的形象。”
林琳:不愧是老板,真會誇啊……
從店裡出去之後,林琳手裡揣著魔王城的噸噸杯,覺得自己陷入了自己公司的消費陷阱。
明明當時聊計劃的時候那麼開心,現在花錢怎麼還有一點肉疼呢。
林琳抱著杯子發呆,像是認定了林琳是個很容易花錢的客戶,正在賣報紙的小男孩將一份報紙遞到林琳手裡。
“特大消息!特大消息!”小男孩將頭版頭條指給林琳看,“聖騎士團失蹤於迷霧森林!人類的榮光消失於森林!”
林琳買下這份報紙。
《雙頭熊》報刊是相當出名的三流報紙,與主流報紙不同,他們家隻要收到吸引人的稿子,即使無法核實內容是否正確,也依舊會發出來博眼球。
這就使得他們家銷量很好,但是信譽相當糟糕,甚至還被光明神神殿,以及其他機構明麵叱責過。
林琳看了一眼迷霧森林所在的區域,想起諾曼曾經和她說過的。
他們要去往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