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斯特咽下口中的雞肉,津津有味地瞧著諾爾。
那隻巫妖叼住雞肉後,立刻雙目緊閉雙手合十,做出一副嚴肅而虔誠的模樣,也不知道在拜什麼。
諾爾非常英俊,毫無疑問,而夜色讓這份俊美變得死氣沉沉。
忒斯特最喜歡諾爾的雙眼,它們充滿生命力。當諾爾像這樣閉上眼的時候,他看起來簡直像具真正的屍體,冰冷且疏離。
其他人當著忒斯特的麵閉上眼,通常沒機會再睜開。可他知道諾爾能,這讓忒斯特有點混亂。
正當忒斯特努力克服這種不協調感時,諾爾猛地睜開眼。他長呼一口氣,臉上露出直白的激動。
真是毫無防備,忒斯特在心裡搖搖頭。
“抽到什麼了?”忒斯特問。
諾爾又叉了塊雞肉,愉快地咀嚼:“‘血脈壓製’,還不錯……醬汁挺清爽,就是稍微有點苦。”
諾爾是真的很滿意。醬汁再苦,也沒有加班時的清咖啡苦。
誠然,巨龍的技能表裡有許多更好的技能。【禁魔】【龍息】【物種變幻】之類的天賦技能堪比SSR,被現實毒打這麼久,諾爾不認為自己有一發出金的運氣。
能單抽【血脈壓製】這種不會被詛咒影響的SR,他已經很滿足了。
【血脈壓製:身為萬物之頂,您將引發其餘物種本能的畏懼,僅有心性堅定的生物才能抵抗。※該技能為被動技能,可自主開關】
如今他保存了【血脈壓製】【聆聽】【嗅聞】,全是優秀的保命技。屬性方麵,他的物理防禦、魔法防禦各加了240,儘管還是很脆弱,但不至於一碰就死。
嗯,萬事和為貴,實在不行,他還有他的“打工騎士”忒斯特——【背叛序曲】的時效忠製,正好一個工作日。
“以後你每天早九點發動‘背叛序曲’吧,正好朝九晚五。”
諾爾試圖壓下嘴角的笑意,“保證白天有30%的屬性加成,情況特殊再延長,你覺得怎麼樣?”
忒斯特:“……行。”
他總覺得諾爾選的時間點有點怪。不過他倆要是每天三次吻手禮,那就更怪了,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
“我還是會壓低屬性。”忒斯特補充道,“離大城市越近,玩家越多。低調點更安全。”
協商一致,兩人風卷殘雲地吃完了那隻長角雞。
諾爾用叉子敲敲盤沿,雞骨頭自己湊整,小跑著離開木屋,天藍色淺盤瞬間乾乾淨淨。
……
四天後的天空也同樣乾淨。
騎士尤金站在常青教堂門口,臉上少見地沒有表情。
常青教堂門口有片廣場,廣場以潔白的石板鋪就。如今廣場中央多了些東西,像是白手帕上的汙漬那樣顯眼。
那是失蹤數日的斯溫城主。
他已經死了,全身遍布金線。陽光照射下,它們在青白的皮膚上閃閃發光,如同精美的圖騰紋身。
斯溫城主恢複了人類形態,他身穿布袍,被金線固定為腰部微彎、雙臂展開的姿勢,臉上則被縫出柔和的微笑。
他腳下是繁盛的灌木堆,身前有著兩個藤蔓與花朵纏繞而成的“孩童”
。那些花朵的花瓣還帶著露水,顏色搭配也恰到好處。它們在晨曦中寶石般閃閃發光。
一個充滿慈愛與悲憫的場景。
尤金當然認得這個場景。流浪兒的守護者,慈悲的吉爾摩——生命聖典中的知名信徒之一。
真正的瘋修士來了。
斯溫城主被救走,尤金甚至加強了白鳥城的警戒。但瘋修士依舊離奇地完成了這一切——將屍體堂而皇之地展示在常青教堂門口,除了陷入恐慌的人群,他沒留下任何東西。
看到這副景象,民眾隻會覺得褻瀆與殘忍。可尤金深知其中的譏諷之意——就在前兩天,調查騎士團剛剛發現城主辦公間的密道,見識到了堆積如山的孩童骨骸。
……願神寬恕這些不敬的狂徒。
調查騎士們紛紛出動,快速封鎖現場。尤金逆著人流轉過身,深綠的披風劈開空氣。
不遠處的暗巷,一高一矮兩個鬥篷人盯著這一切。
看著城主的屍體被魔法隱藏,稍矮的那個笑了幾l聲:“真是精彩,我們明明在附近,居然也沒能發覺。”
他的語氣還是那麼輕浮,赫然是前幾l日的襲擊者。
“瘋修士好歹是十多年沒被抓到的老手。”大個子悶聲說。
“算了,反正我們本來也不是為他而來的。”襲擊者不甚在意,“珍稀道具沒了,回去還要解釋,真麻煩啊。”
大個子沉默。
他們的計劃很簡單——在斯溫城主的協助下,獻祭巨龍屍骸和大批人命喚醒蠟燭,製造一個永恒教會專有的傳送門。這樣一來,教會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把白鳥城變成狂信徒據點。
大城市間的傳送陣都是古遺跡,由各個國家牢牢把控,神殿也盯得很緊,出入要嚴格登記。遠距離傳送魔法更是僅存在於傳說中,隻有少許古遺物附有相關功能。
畢竟根據教會的說法,“跨越空間”涉及神的領域。
那根蠟燭無異於一個可活動的傳送門,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但他的同伴僅僅覺得“丟了之後解釋很麻煩”。
……也不是不能理解,大個子想。反正他們並不是真的忠於永恒教會。
“你準備怎麼辦,克裡姆森?”大個子問。
“還能怎麼辦,先把蠟燭追回來唄。”襲擊者——克裡姆森說,“主要是那兩個人太有意思了,我還沒吃過這麼大的虧。”
說罷,他摘下兜帽,衝路過巷口的一個青年勾勾手。
“夥計,幫我跑個腿。”克裡姆森笑得熱情親切,“我們在這兒等人,走不開,你能幫我們買兩瓶酒嗎?五個銀鉤的跑腿費。”
眼見日光明媚,那青年欣然走入深巷。下個瞬間,寒光閃過他的咽喉。
鮮血瞬間噴濺而出、濺
了滿牆,青年沒幾l秒就咽了氣,布袋似的倒在血泊裡。克裡姆森劃破手心,掌心向下,任由血液流入那攤血泊。
“一條性命做交換,我要知道使我流血的敵人所在。”
他用點單似的口吻說道。
滿地鮮血湧動,浮出一個深紅色的,佝僂乾瘦的人形。它還沒有成人的小腿高,麵目模糊不清。這血侏儒伸出一隻手,遙遙指向南方。
青年的屍體則緩緩沉入血泊,鮮血下的石板仿佛變成了沼澤。那血侏儒散落回液體時,屍體徹底沉沒無蹤。
“葡萄領的方向,阿爾瓦商隊和裡齊商隊都往那邊走。”
大個子沉聲說,“要抓鬮嗎?”
“我跟著阿爾瓦,你跟著裡齊。阿爾瓦雇的傭兵更警覺,你沒準會暴露。”克裡姆森聳聳肩,“等發現那兩人的蹤跡,我們再彙合。”
大個子哼了聲,聽起來有些不滿,但他終究沒說什麼。
克裡姆森拍拍手,地上騰起赤焰。血泊被燒得無影無蹤,僅留下滿地焦痕。
方才那短短幾l分鐘,火光照亮了克裡姆森的深紅發絲,以及與發絲顏色相近的深紅眼眸。此人長相還算湊合,就是有股子神經質的亢奮氣質,讓人生不出好感。
他右耳空空,左耳掛著一隻黃金耳環。
耳環墜上印有《塔赫世界》的徽記,黃金材質呈現出黯淡的紅,像是均勻地塗了層鮮血。
那血色看起來根深蒂固,猶如藍胡子鑰匙上的血漬。
處理完屍體,克裡姆森戴好兜帽,兩人走入暗巷更深處。
“你得承認,你不如瘋修士。”
大個子突然開了口,口氣有些衝。
“神殿對瘋修士毫無頭緒。而你像狗一樣逃來我們國家,差點被警察抓個正著。”
“可是我獵殺強壯的男人,你隻敢勒死姑娘。”
克裡姆森輕飄飄地說,“其實我一直想說,‘傑克’真是個糟糕的ID。梁先生,你當初取名應該更用心點……還是說,你在致敬那個和你一樣專殺女人的開膛手?”
“我喜歡女人,這很正常,你和瘋修士隻不過是癡迷宗教的精神病。”大個子傑克的語氣越發不快。
“好吧,我們來聊聊瘋修士。他可不是我的同類,儘管他的作品也是以神為主題,成品卻完全沒有愛。”
“愛?我看是恨。”傑克嗤之以鼻。
“不不,你不明白。當對象是神的時候,恨也是愛的一種。”
克裡姆森的語氣有些狂熱,就像跟人聊到了熟悉的學術問題,“瘋修士不一樣,他是瘋子不假,但他是個傲慢又冷靜的瘋子,我想他並不在乎神……唔,他的作品比起瀆神,誤導的成分更多。”
沉默持續了十來秒,克裡姆森突然停下腳步。
“我得糾正一個細節。”他突然說,“瘋修士的作品裡還是有那麼一點兒愛的。屍體的微笑——那個微笑不一樣。”
大個子傑克懶得理他:“換話題吧,受夠了你們這些矯情貨。”
“不要小看神的意誌,我的朋友。想想我們怎麼到這來的——我這個外國遊客也就算了,你明明是逃犯,還能被邀請參與遊戲測試。就結果而言,你補足了我唯一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