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畢竟是采訪的人多,了解的事情也多,自然而然的也就知道沈協光拿出來的東西是一份版權登記書,上麵詳細的記錄著作品的創作者所有人是誰,若是在沒有人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那自然就是犯法了。
不過這個東西因為剛剛才出來,也是在試運行的階段,自然知道的人也就不算是太多了,但是作為記者的人還是知道的,隻是他真的沒有想到薛秋華他們居然也會有這個東西。
這個當然不是沈協光知道的了,而是在當初薛秋華開鋪子的時候就已經有了的,不過當時因為大家都沒有在意,也就隻是申請了而已,但是這一次算是真正的有了一個用處。
隻能說,這些人也是真的夠笨的了。
東西拿出去了,薛秋華就已經想到可能會被盜版,但是她一點都不擔心會有這個問題,畢竟她可是有法律保護的。
她高興的時候不管也就算了,但是若是真的有什麼事情的時候,那她就也不會客氣的就是了。
而且,她也很清楚,這些人並不是真的笨,不過就是自作聰明而已,覺得自己想到了一個掙錢的好辦法,卻並不麼有想過彆人會怎麼樣?
在這種時候,當然是要給他們一個教訓的了,讓他們知道很多事情都不是他們自己所想的那個樣子。
有的時候,人還是不要那麼聰明的好,若是一個不小心聰明的過頭了,那就不是什麼好事情了,特彆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那當然更加的不是好事情了。
那些人現在還是不知道情況的,也就一個個的都在笑著,畢竟這個衣服的款式那絕對是相當不錯的,若是能夠好好的利用一下那是相當不錯的。
但是,這些衣服的布料卻是相當的差的,而且做工也是一般,隻能說和薛秋華的比那是差了不止一點半點的。
不過,對方依舊能夠賣的出去,這個就是因為他們能夠找到銷售的途徑,而薛秋華這裡卻是根本就沒有。
不然的話,那些人也不至於丟棄好的而去買不好的。
然而,即便是如此,薛秋華卻是讓曾文廣帶著衣服去跟另外的人商量買衣服的事情,但是衣服給了他們,當然並不是說馬上就開始了。
而是要等到之後和工廠做出來的另外的兩套衣服一起,這樣大家有一個挑選的時候,自然也就更加有動力了。
畢竟,若隻是一個款式,還是有大部分的人即便是喜歡了也絕對不會買的,因為不適合自己穿。
這一次合作的人,都是薛秋華提前就想好了的,畢竟之前曾文廣的衣服也就是一個死板的樣式,賣的地方都不見得有多麼的高檔,因此當初讓他去嘗試的時候,薛秋華也是抱著將那些幕後的人找出來的目的,至於真正的賣衣服,當然還是要找一些比較高檔的地方。
而且,這些地方都不用他們自己去怎麼說,但凡是看到了一個款式的,就知道會不會賣座了,自然而然的也就會考慮是不是要進貨的問題了。
可以說是相當的節省時間了。
薛秋華自然也因此收到了一筆定金,但都不是很多,因為提前的將一些情況都跟對方反應了,因此對於他們這個衣服的情況那些人也是了解的。
原本按照薛秋華的打算是不收定金的,隻要簡單的簽個字就行了,但是,沒有想到曾文廣去了之後,便有人直接給了定金,隻不過不多而已,畢竟東西還沒賣,而且問題還在,因此,他也是要看到了事情解決之後才會給之後的那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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