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人可不解氣,滿身都是怒火,一紙訴狀告到公堂前,請求縣令大人下令緝拿凶手劉氏夫婦二人。
縣令宋章很無語,耐著性子反問:“證據呢?證人呢?本官不能無緣無故去抓一個有功名在身的老實讀書人。”
金家人開口要說什麼,到嘴卻憋屈的什麼也說不出來。
哪裡來的證人?
那十名打手現在還躺在各自家中昏迷不醒。
惟一一個回來的馬夫林二寶,早已經連夜帶著家眷離開開陽縣城。
事發現場被一把火燒成了灰,又哪還有證據?
最最讓金家人惱恨的是,城中百姓人人都知曉劉季那書生大鬨後就被趕出城,而他一介書生,根本不可能把十個專職打手重傷成這副模樣。
要說是他家娘子所為,更是沒有百姓見到她出現半刻。
可凶手就是這個女人,從金蟾蜍口中說出來的話,金家人當然信他。
金家長子憤怒回道:“大人,就算我等沒有證人證據,但城中發生了這麼惡劣的事,難道您身為一縣父母官,竟會因為沒有證人證據,就此不了了之嗎?”
金家次子緊跟著逼迫道:“我等今日狀告,狀紙已然呈上,案子已經立了,無論如何,都應該讓捕快將劉氏夫婦二人抓上大堂,當堂對峙!”
話說到這,兄弟二人齊齊看向站在堂外的餘捕頭。
餘捕頭有點心累,但還是走進回稟:“大人,二少爺所言確實符合流程,大人可否要現在下令命屬下等人前往劉家村將被告劉氏夫婦二人帶到縣衙?”
問著話,餘捕頭又斜著眼往坐在大堂右側的縣丞大人那看過去。
這種傷人案件,逮捕緝凶都歸縣丞負責,他要是說要,縣令大人也隻能下令。
如果是平常,這種壓迫氛圍下,宋縣令早已經下令命捕快徹查。
然而,往常消極怠工的衙門眾部,何時這般積極行事過?
先前馬匪大患,拖拖拉拉遲遲不能解決,懸賞榜掛了半年也不曾有人揭下,宋縣令便知,這開陽縣看似平靜,實則內裡黑白早已混在一起,分不清你我了。
但好在世上總有讓人預料不到的事或人出現,一個秦娘子,把那緊閉的閘門打開了一條縫,自此攪在一起的兩股渾水這才有了些黑黑白白。
顏色逐漸清明,他這個縣令做起來總算可以鬆下半口氣。
可今日金家兄弟逼上堂來,又讓他感覺先前那短暫的清明隻是假象罷了。
待他一走,他們還是該怎樣就怎樣,忍一忍咯,左右不過是剩下一年多時間而已。
可不是所有辛苦考上功名的人都隻想借著官位為自己謀私斂財,總有人懷揣著被人嘲笑的遠大抱負。
而宋章,就是後者。
他還年輕,剛過而立之年,放在平民百姓家,已經是個成熟的父親。孩子生得早些,可能已經當爺爺了。
但放在官場上,他還是個嫩後生,這樣的人,剛入朝堂,總還是抱有幾分天真理想。
而他又比較幸運,在這池渾水裡,每每將要被淹沒時,總有一隻從天而降的手,為他撥出一片清池,讓他清醒過來,又多撐了些許時日。
看著有些猶豫的縣丞和準備發言的另外一個金家助力——典獄。宋章衝身旁師爺輕點了點頭。
師爺當即上前,“請縣丞和典獄二人大人,隨我來後堂。”(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