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六百八十四章 天台刺殺案(1 / 2)

抬龍棺 微胖大叔 4364 字 7個月前

這樣吧,你們以奶茶店為中心搜索一下離奶茶店兩百米以內的距離。我對眾人吩咐下去。

很快,結果就如我所料,大家都在規定的範圍裡麵找到了不少的血跡。

這些血跡已經取回了督查局化驗,結果證明都是唐福的。

劉誌鵬說:我們在一片樹葉的正麵,提取到了張超的指紋。

果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終於可以破案了,我拿著一大疊的報告放在了張超麵前。

我淡淡的開口道:你現在還有什麼話要說嗎?證據已經確鑿了,種種的跡象都表明是你。

最終,張超搖了搖頭,認罪了。

你能帶我去一趟周雨家裡嗎?張超懇求道。

最後我們按照張超的要求,帶他來到了周雨的家裡。

周雨啊,我已經安頓好了你兒子了,你就放心的走吧。以後就無牽無掛了。張超一個人對著周雨的照片絮絮叨叨。

最後,張超主動伸出了雙手,讓我們給他戴上手銬。

我帶著張超來到了案發現場,給他還原案情。

督察官,我是不會承認我做的這些的,我根本就不明白為什麼你這樣一個好的督察官,要幫一個唐福這樣的壞人。

我隻淺淺的笑了一下,對他說:因為除了法律,沒有人能要得了唐福的命。

正在我以為這件案子了解了之後,大概可以放我們幾天假了的時候,隔壁的縣又發生了一起命案。

天呐,我是不是犯了什麼罪,老天爺才不讓我休息。劉誌鵬在辦公室不停哀嚎。

眾人都紛紛的無奈,隻好趕往案發現場。

路上,鄧媛和我說明了情況。

我們剛剛接到的報案發現一個小區的天台上死了一個男的,叫郭安平,據報案說是被刀給捅死的。

到了現場之後,我們大概看了一下屍體表麵,我發現這個死者在重刀之前並沒有任何的搏鬥痕跡。

而且身上一共是有兩處刀傷,一處是貫穿傷,但是這兩處刀傷加起來都不至於致命。

凶手應該是並非職業殺手,如果是職業殺手的話,一刀就致命,並且不會把凶器給留下。

不過這小子也是傻得很,作案了之後直接把凶器留在了現場。

刀上果然有指紋,我們拿回去對比了之後,DNA和監控錄像都指向了同一個人。

這小子叫做鄭澤,綽號叫二狗子。

到了鄭澤的住處之後,我們也發現為時已晚了。

人已經死了,而且瞳孔睜的特彆大。

我發現他的手臂上好像有針管紮過的痕跡,並且根據他麵容枯黃的樣子應該是可以推斷出來是個癮君子。

我們在桌上發現了已經被燒毀一半的照片,照片的人就是死者郭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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