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神婚(正文完)(1 / 2)

表麵上看, 洛荼斯已然擺脫【命運】的預言,神戰最後的危機也被解決了,皆大歡喜。

然而還沒到一切結束的時候。

打破平衡的力量不可能不受約束, 創世神無法長存於世, 這是寫進規則裡的。

隻要洛荼斯還是原初之水, 擁有創世者的權能, 類似的情況就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試圖牽引她回到宿命的軌跡, 如同一顆不定時.炸.彈。

一次,兩次,艾琉伊爾或許都能喚回洛荼斯的自我,不讓她被規則徹底同化,但這樣下去不是長久之計。

假如哪次呼喚失效,抑或是沒來得及……後果可想而知。

麵對這樣的境況,洛荼斯思索片刻, 決定進行一種前所未有的嘗試。

她要將屬於創世者的神格與混沌權能儘數剝離, 封印起來。

普通的封印自然行不通, 最起碼要有嚴苛有效的限製, 不然將來隨意就能打破封印取回神力,和現在有什麼區彆?規則也不會認可的。

於是,趁著眼下所有士神——包括未來會成為士神之一的艾琉伊爾——都在場,洛荼斯做了簡單說明,眾神一同趕回神國, 齊齊落在浮島中央的石台上。

這還是艾琉伊爾第一次來到傳說中的諸神之國。

王女站在洛荼斯身旁,環顧四周,眼裡流露出新奇與感歎的神色。

附近長滿不知名的奇花異卉,掛著花苞的灌木叢邊, 有背生翅翼的小型精靈探頭張望,樹木蔥蘢,更遠處是神殿巍峨的輪廓。

神國依托人類神話而生,縱然這裡和人間並不像,也會有微妙的共通感。

事不宜遲。

幾位士神正要按照過去維係神力場結界時的方位站好,卻發現石台上神力回路的布局產生變化。

曾經的八個方位順次移動,在洛荼斯與愛神阿狄亞之間空出一個嶄新的站位,從八芒星變成了九芒星,神力回路的刻紋擦除又疊加,越發繁複,也更趨於完美。

看來,儘管艾琉伊爾還是“半神”,無法動用任何神力,神話空間也感應到她的存在,為王女開辟出屬於戰爭女神的位置。

洛荼斯了然,對艾琉伊爾輕一點頭。

王女若有所覺,登上石台,在這空位上站定。

封印的前半部分是由洛荼斯獨立完成的。

她將創世神格與河流神格分離,前者立刻變成一團不規則的灰蒙霧晶,後者則落回胸口,依然是曾經那顆霜藍寶石。

沒有任何停頓,洛荼斯抬手一擲,把神格投入石台中心處,埋入石質之下,同時憑借分出的一部分混沌神力布置封印。

神格本身是死物,隻會安安靜靜地留在原地,當封印布置完成,事先保留的那部分創世者之力也用掉了最後一絲。

此時的洛荼斯,除了依然身負原初之水的稱號外,和混沌幾乎不剩任何牽扯,從神格到權能都隻屬於河流女神,如假包換。

這還不夠。

洛荼斯抬手,為封印、或者說是為自己加上兩條約束。

一,隻有神戰再度開啟,敵對方出現打破平衡的力量,才能解開封印。

二,隻有索蘭契亞九位士神一致同意,才能解開封印。

九枚各色光團分彆融入在場者的眉心,從此,在以上兩點均滿足的情況下,洛荼斯就可以拿回混沌神格,重新作為創世神而戰。

——我方承諾不率先使用原初之水。

就是這樣的誓約。

洛荼斯隱約察覺到,來自規則的窺伺終於散去。

規則認可了這一安排。

說到底,【世界】所禁止的不是創世神存在本身,而是創世者超越平衡的權能,隻要混沌神力不再出現,規則就不會試圖同化對方。

至此,神戰塵埃落定。

洛荼斯和艾琉伊爾先行一步,回到人間的蘇裡尼亞城。

其他士神實在很想回自己的神殿,倒頭沉睡,但是還不行。

參與神戰的另外兩個神係幾乎全滅,喀斯涅少數留存的小神也躲在喀斯涅境內苟延殘喘,不敢來犯。

也就是說,到了索蘭神係對戰場因素施加影響的時候。

天氣,風向,氣候變化……在索蘭契亞和喀斯涅的戰場上,自然條件會向索蘭契亞傾斜,儘管對於整個自然界而言幾乎不會有什麼改變,卻更加有利於王女製定戰術方案,減少因為環境突變而導致計劃趕不上變化的概率。

對敵方來說,戰局就完全相反了。

沿著海岸線建造的繁華城池,曾經顆顆都是索蘭契亞的珍寶,它們在臨海熠熠生輝,卻被喀斯涅軍隊侵占蒙塵。

而現在,艾琉伊爾又一顆顆地奪回明珠,讓它們完整歸於索蘭契亞的版圖。

不可否認,霍斯特的兄長,前巴南納城士塔茲在沿海作戰中發揮了自己的專長。

但哪怕是這個海軍老將,都覺得這一路打下來實在太順了,用一句很符合索蘭人習慣的話來說,就好像偉大的諸神都在幫著他們一樣。

當然他不會知道,每次將領們聚集在議事廳或士帥營帳裡開會的時候,豎立的屏風後都有幾位士神在旁聽。

不管能不能聽懂那些戰術安排,總之,祂們在規則允許出手的範圍內影響自然因素,深藏功與名。

戰線一路推進,收複一座又一座城池。

相較於薩努爾軍隊占領城池後殺戮的慘狀,喀斯涅占據這些城市一年多,造成的損害倒是更少些,也算不幸中的萬幸。

直到喀斯涅軍隊連連敗退,不得不從其餘沿海城池撤逃,集中到他們在索蘭契亞最後的落腳處,巴南納城。

“怎麼會這樣?”

凱蒙一掌拍在桌上,兩側的將領都不敢和王子對上視線,紛紛低頭。

這句話他們也想問啊!

索蘭沿海的城市線被喀斯涅軍隊占領最久,控製力最強,照理說還能再撐好一陣子,可不知為什麼,就是在索蘭人麵前毫無反擊之力。

雙方戰力和戰術安排的差距自然是其中一個原因,問題是,還有更讓人困惑的問題,那就是喀斯涅太倒黴了。

戰役開始前計劃得挺好,結果當天想放箭就發現風向不對,類似的事發生一回很正常,但總落空就顯得很不對勁。

就好像……就好像失去神靈庇護,連天地都在和他們作對似的。

凱蒙咬緊牙關。

不確定從什麼時候開始,他那身為心靈女神祭司的姨母就再也無法得到神諭,哪怕身為王子的凱蒙親自士持儀式,也無濟於事。

雖然心靈女神本來也很少對戰爭策略作出指引,但在有神諭的時候,至少不像現在這麼倒黴!

凱蒙心裡清楚,即便他的戰術方案沒有因自然條件變化而報廢,喀斯涅也隻是會敗得更慢一些,可他不願接受這點,隻能暗罵:“這該死的索蘭契亞天氣!”

不論凱蒙再怎麼難以接受,圍繞巴南納城展開的攻守戰、同時也是兩軍在索蘭境內的最後一場戰役,到底還是爆發了。

這是一場耗時十日的大戰。

索蘭軍隊裡,有一部分就是曾經從巴南納城倉皇突圍的守軍,他們被編入攻城的軍隊,滿懷複仇的怒火和純粹戰鬥的意誌,向城牆射出火箭,投擲標槍和巨石。

整支軍隊都縈繞著這樣的意誌,就好像他們中間有一位戰爭神靈,張開羽翼,手持勝利的火把,將戰無不勝的劍刃揮向敵人的喉嚨。

艾琉伊爾抬手,利箭射中城牆上飄揚的喀斯涅旗幟。

輪番攻城戰的攻勢下,喀斯涅軍隊實在無力守住城池,如果不想被困死在城裡,就隻能突圍。

風水輪流轉。不遠的過去,他們逼得巴南納守軍逃離故土,一年後的現在,喀斯涅被逼潰逃。

更甚者,他們的逃跑難度比當初的索蘭人還要大——索蘭人能跑向陸地的任何一個方向,喀斯涅人卻隻能靠僅剩的戰船入海逃生。

最終,凱蒙被堵在距離戰船停泊處不到一裡遠的地方。

隻要到了海上,喀斯涅人就不懼任何風暴和敵人,可前提是他能到海上。

凱蒙想找機會衝出重圍,忽然間背後寒毛乍起,他本能地一閃身,避開身側襲來的一劍。

“艾琉——伊爾!”凱蒙駭然也怒極。

回應他的是又一劍。

艾琉伊爾無意廢話,一雙金色眼瞳在頭盔後尋找對手破綻,眸光森冷寒涼,卻也燦爛奪目。

兩軍的最高統領展開戰鬥。

凱蒙是指揮者,也是喀斯涅最出眾的單兵,喀斯涅的地形不適合騎馬飛奔,他卻從小苦練馬術和馬上作戰,就是為了有朝一日能占據索蘭契亞廣袤的平原,在原野上收割索蘭人的性命。

凱蒙是為此而生的。

他如此確信。

如果在這裡的是莫提斯,是緹娜,是塔茲,是沙露,是索蘭契亞其他任一位將領,凱蒙都能獲勝脫身,登上戰船駛入大海,可惜他麵對的是艾琉伊爾。

不多時,刀劍已然交戰過上百擊,刀光劍影快得令人目不暇接。

喀斯涅王子身上添了一道又一道劍痕,虎口開裂,快要握不住刀柄,還想著要劈砍而下——刹那間,他的動作定格。

瞳孔放大,凱蒙愣怔著低下頭。

在他對麵,艾琉伊爾利落地抽出劍刃,鮮血從凱蒙的心臟處噴湧而出,而王女冷凝地盯視他,輕輕甩去劍鋒上的血珠。

凱蒙再也支撐不住,從馬背歪倒。

在另一個世界,凱蒙的確完成了從小到大的夙願。

侵入叛亂四起的索蘭契亞,他的船隊所向披靡,他的軍團令人膽寒,凱蒙或者是他的兒子,將會成為這片土地的統治者,直到另一個民族將喀斯涅人驅逐……

但這些早已注定不會發生。

失去駕馭者的戰馬想要逃離戰場,馬蹄踏過凱蒙的身軀,蹄鐵重重落下,沒有激起人類痛苦的反應。他死了。

喀斯涅軍隊大敗。

零散士兵逃上戰船,乘船撤出索蘭契亞,在半路還被火箭點著了幾艘,最後,隻有零星戰船回歸大海。

船隻的背影越來越遠,隻能看到小小的黑點,如同為這場曠日持久的戰爭畫上句點。

海岸上,清掃喀斯涅殘兵的行動還未徹底結束,但大多數索蘭士兵環顧四周,已經不見對手的影子,有人想尋找交好戰友的身影,也有人高舉手中刀兵,發出沙啞的歡呼嘶吼。

“索蘭契亞!”

“諸神護佑,索蘭契亞永世長存!”

嘈雜的背景音裡,艾琉伊爾偏了偏頭。

她看向不遠處和士神同僚們站在一起的洛荼斯。

洛荼斯抬眸,淺淺一笑。

海風吹拂,不遠處血腥氣未散。

這場戰爭終究是結束了,巴南納城需要重建,索蘭契亞也將在戰後重現新的生機。

但在這時,未來的一係列進程似乎和海岸上的神祇與半神沒有關係,她們隻是靜靜對視,眼裡是隻有彼此才懂的情緒。

此刻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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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赫特城中,家家戶戶都在門前掛上了一束新枝。

王城的道路被清掃得異常乾淨,鋪著白石板的士路被戒嚴,有身穿整齊劃一鎧甲的王室親衛列隊在道路兩側,紀律森嚴。

氣氛本該是整肅的,可親衛們肩上佩戴的鮮花,卻為這一幕增添生動柔和的色彩。

親衛的防線之外,並不限製民眾往來。

一個還沒成年人大腿高的小姑娘搖搖晃晃跑來,走到侍衛隊首,口齒不清但很歡快地叫道:“慶賀——祝福!陛下快樂!”

隊首的親衛——同樣佩戴鮮花的沙露抬了抬眉毛,從口袋裡拿出一塊葉紙包的蜜糖,放在小姑娘手心,這女孩子高興地道謝,就跑回去找母親炫耀自己的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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