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霜眼神閃了閃,軍綠色在這個年代十分搶手,她也是運氣好,剛好百貨大樓剩下這麼一塊足夠做套衣服的料子,被她搶先買了下來。
至於用途......她是打算給風煜丞也做一套衣服的。
迷歡宗女修居多,雖然都是高來高去的修士,但愛美的心思卻是和凡人沒什麼區彆,黎霜自然也學得了不錯的手藝,她不止會做衣服,連繡花的技藝也不差。
凡間盛行的各種繡法於她來說都不在話下。
知女莫若母,雖然如今的黎霜換了個芯子,但她的那點女兒家的心思在吳桂花麵前昭然若揭,更何況黎霜也幾乎沒怎麼掩飾。
吳桂花看著一副情深根種模樣的閨女,無奈地歎了口氣。
罷了,那個風知青好像確實是個不錯的小夥子,也算良配。
若是日後真的如閨女所說那樣會恢複高考,霜兒考上了大學,她就更不能在附近給閨女找婆家了。而大城市裡他們家鞭長莫及,更是誰也不認得,這樣看來風知青反而是最合適的選擇。
想通了這些,吳桂花的心思也轉變了,各方麵都優秀的後生也不多見,閨女既然看上了,可不能錯過。
她這邊盤算著怎麼當助攻,趕快籠絡住未來女婿,黎霜已經翻出了那兩雙棉鞋,這是她按照吳桂花和黎大海的尺碼買的,照她估計,用不上一個月吳桂花就能行走自如了。
黎大海一邊念叨著閨女浪費,一邊喜滋滋地穿上了新棉鞋。
真合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