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四個詞來形容我們,洛笑是穩重,秋漠是溫和,顧夕言是活力,我是太妹。不過也無所謂,我習慣了彆人看我的眼神。
我知道那三個人與父母簽了合同,我又擬了一份合同,隻要他們當中有兩人想離開可以,但另外一個人必須留下陪我到死。
我承認我有點卑鄙,那又如何,我隻是少一個人陪伴。
我知道他們非池中之物,可是我舍不得。
父親早把學校公務交給他們三個,我隻要做個校長的女兒。肆意就好了,還管什麼。
至到那天,洛笑對我提了那個賭約,我驚訝了,那個穩重的人會開這無聊的賭約嗎?
出於好奇,我答應了。
他的要求那麼無理,可是我輸了,隻能點頭答應。
也許是那無理的要求,我開始慢慢喜歡他。
我又拉他出一個月的國,借口買書,實質上想見見我的偶像。
也是在那個月,他開始追我,像當初一樣僵硬。
可我這個傻姑娘,我喜歡上他,我答應了。我願意為他改變。
我為了一件事,不得不先冷落他。
完成時,卻看到他與一堆姑娘有說有笑,重點是他笑了,他對我還沒笑過多少次,卻願意對陌生人笑。
我才不會承認我是因為吃醋才拉他走的。
那天,我們就回國了。秋漠,顧夕言看到我都很驚訝。
因為我的改變,因為我與洛笑牽著的手。
我突然害怕,怕這段時間隻是一場戲,一場騙我的戲。
我緊緊地抓住他的手,他溫和的手掌也輕輕地回應。
夠了,就算是戲,我也願意陪著演下去。
最後,他的求婚更令我驚訝,還好不是夢。
婚後一年多,我們家多添了一對姐弟,洛笑的事業也慢慢變好。
我就在家好好照顧倆姐弟,不讓他們和我一樣,他們也不會像我那樣好運。
我與他幸福地活到七十多歲。
我很幸運,我是個幸福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