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家二小姐,我並不是很受寵。我的姐姐林莞爾是難得一見的天才,她是家裡最寵我的人。
與所有的家族裡的人一樣,我與姐姐都被指婚,成為政治的玩物。
與我不同的是,與我指婚的那個人很受寵。我十分羨慕他,轉念一想,受寵的人怎麼還會被指婚。
用最大的惡意來猜測評價他人,可能是人類最早學會的心理。
我見過他,他很漂亮,很精致。舉止言談都端正優雅。
而我與他比較起來,反而是我高攀了他,他有一個很像女孩的名字——洛音。
他在家人的介紹下見了我,他笑起來眼睛閃閃的,像星辰一樣。
他衝我笑,像是見了什麼有趣的東西一樣。
我喜歡他的笑容,好像什麼都不在裡麵,隻有笑意滿滿。比起後來,他這時的笑,很漂亮。
他拉著我去玩,在那裡,我才能真正的玩起來。
可是,13歲以後,洛家開始沒落,洛家成了昔日神話。沒有多少人記得,洛家是商業世家。
從那以後,洛家大少爺洛舒開始當兵,二少爺仍繼續讀書。
直到十八歲,我才見到他。他改了名,叫洛笑。
我才知道,他也在這邊讀書準備畢業了,還是那般好看,有大把優質的仰慕者。
我呢?還能以什麼身份去麵對他,告訴他我是那個曾經害了他們家的林家的二小姐?
我知道,林家也同樣在那個時候,趁火打劫了。
以前的他,觸手可及;如今的他,早已站上我仰望的高度,遙不可及。
更何況,我們現在門不當戶不對,而且我是那麼普通。
我想,再靠近他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