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具棺材裡的兩具屍體分彆是一男一女,雖然還沒有檢驗,但在場的所有警察基本都能肯定,這兩具屍體就是他們一直尋找的秀滿妹和宋紮阿。
他們並沒有將屍體從棺木中取出,而是連同這個灌木一起包裹起來,準備運送至津市,進行更詳細的解剖檢驗。
除此之外,還得讓宋紮阿的兩個姐姐和其中一具男屍做一份DNA檢測,畢竟任何推測都需要確實的證據來佐證。
他們挖墳的時候在周圍設置了警戒線,不允許村裡人靠近,但是挖墳這樣的大事,村裡人怎麼可能不盯著些,他們也怕警察挖錯或者挖多了,壞了他們那一片地的風水。
因此當時鬨出來的動靜根本就瞞不了人,加上他們還帶走了那麼大一具棺木。
事後村支書收了顧楚一筆錢,受她委托幫忙修繕一下被他們挖掘破壞的墓堆,同躺在一具棺材裡的張家老兩口的屍體自然也被發現了。
時隔好幾年分開入殮的老兩口怎麼躺在一個棺材裡呢?
警察為什麼要把另一具棺材給帶走?
再加上之前圍在警戒線外影影綽綽聽到的那些驚呼聲,幾個比較激靈的村民直接打了個激靈。
棺材裡原本躺著的人不在,那現在躺在裡頭的人是誰?
警察那麼遠的帶一具棺材回去,棺材裡到底有什麼重要的東西?
這讓人不由想到二十多年前,在張建偉口中帶著小孩跟人私奔的老婆,難道棺材裡……
這麼令人發指的揣測放在張建偉這種殺人魔上一點都不違和,一想到長輩們口中不守婦道的女人很有可能早就被張建偉害死了,跟風說過幾嘴的人這會兒都打了個冷顫,心裡不是滋味。
造孽造孽……
*****
“屍檢結果出來了。”
“受害人,男,年齡在20-22之間,死亡時間約在24-28年前,顱後有重物捶打痕跡,指骨磨損嚴重,經檢驗,和棺蓋內側的抓痕相吻合,應該是被重擊後腦後短暫停止呼吸,然後被凶手當作屍體丟進了棺材裡,後期蘇醒在棺木內抓撓棺蓋,最後窒息以及顱腦重傷等原因死亡。”
“受害人女,年齡約在28-30之間,死亡時間約在24-28年前,窒息性死亡,頸骨錯位,生前遭受過嚴重虐待,左手手骨、胸口第3、4、5段肋骨骨折,雙腿膝蓋粉碎性骨折……”
雖然屍體早就已經腐爛,當年皮肉上的創傷已經很難檢驗出來,但這些斷裂的骨頭無不證實著受害人在死亡前遭受了什麼樣非人哉的折磨。
“還有,在檢查屍體的時候,我們發現女性受害者的內臟都從下/體拖出……”
法醫是女性,說到這段話的時候,有些咬牙切齒。
顧楚和林則都想到了708案件中的幾名受害者,所有的受害者在遭到性/侵的同時遭到了非人般的虐待,而且她們的死法和秀滿妹的死法幾乎一致。
凶手用鈍器將她們身上多處骨頭砸斷,最後,又將她們的內臟從體內拽出。
這是帶有強烈報複行為的作案手段,二十多年前,張建偉將這樣殘酷的手段用在了自己的妻子身上,二十多年後,他又以相同的方式殘害了其他他覺得和自己妻子一樣不容饒恕的女人。
但這樣一來,他們又陷入了一個怪圈裡。
似乎越往下調查,越證明了張建偉就是那幾起奸殺案的元凶。
難道是徐小偉記錯了?他並不是在五年前的7.23號搶劫了張建偉?又或者說他認錯了人,被搶劫的隻是一個和張建偉有些相似的男人,對方在他之前偷了張建偉的錢包,張小偉搶劫了那個小偷,誤以為自己搶劫了張建偉?
林則的思緒有些亂,都被自己這一番巧合論無語到了。
“對了!張建偉的兒子!”
林則突然激動起來,用力地拍打著桌板。
直到現在,他們都沒有找到張建偉兒子的屍體,按照張超的說法,張建偉在失蹤了幾天後手裡突然多了一筆錢,很有可能是因為他把自己的兒子給賣了。
雖然這個推論聽上去匪夷所思,但現實中並不乏親生父母販賣自己孩子的惡行,張建偉本身就不是什麼好人,在認定妻子背著他偷人的情況下,恨屋及烏連帶著厭惡秀滿妹生的那個兒子,甚至懷疑那個兒子不是自己的種都是極有可能的。
如果在張建偉不知情的情況下,那個小孩親眼目睹了他爸殘忍殺害母親和所謂的母親的“情夫”,因為這樣的心理陰影導致他犯下殺人罪行那也是合乎邏輯的。
而且似乎也隻有這個原因,才可能促使張建偉甘願背鍋認罪。
可是一個當年就能賣掉兒子的男人,真的會突然間冒出來這樣濃烈的“父愛”嗎?
“確實有這個可能,從之前的調查來看,張建偉之後並沒有停止過交女朋友,隻是在那之後,他再也沒有讓任何一個女人懷上過孩子,他們那兒的思想還比較傳統,一定要有個兒子,當年張建偉會選擇賣掉那個孩子,是因為他覺得自己以後還能生,可五年前他都五十來歲了,再生的概率已經不高了。”
顧楚順著林則的思路推理。
“而且按照你的邏輯,那個男孩親眼目睹了他爸殺死他媽和貨郎,也就是說他知道張建偉的手上背負著兩條人命,一旦他被抓,他肯定會把張建偉供出來,到時候張建偉依舊逃不了一死,與其兩個人一起死,倒不如他一個人把罪都背了,好歹還能留下一條血脈。”
和林則一樣,在看到棺材裡隻有秀滿妹和宋紮阿的屍體時,她第一時間也想到了那個失蹤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