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種行為,嚴重違反了專利法和假冒偽劣藥品管理條例的法律條款,嚴重侵害了格力汀專利持有者,及漢城生物藥業東亞總代理的合法權益。
在程思伊和馮曉燕兜售假冒的格列汀期間。
漢城生物藥業,作為格列汀在東亞的總代理,而遭受了巨額損失。
我方要求法庭宣判,被告人程思伊和馮曉燕,賠償漢城生物損失1000萬美金。
並依法查封被告方從阿三國進購的格列汀假藥。
程思伊並沒有請律師,是由法庭提供的公益律師為其辯護——
法官先生,我的當事人從阿三國進購藥物,不是實質性的假藥,而是廉價的仿製藥。
並且,沒有從此中謀取任何利益。
格列汀專利藥,在泡菜國銷售價格極其昂貴,普通的患者根本使用不起。
程思伊和馮曉燕也罹患此病。
她們無法一直支付巨額的買藥費用。
所以才從阿三國進購廉價的仿製藥。
這種仿製藥不是假藥,不構成販賣假藥罪。
所以原告提出的巨額賠償和販賣假藥的罪名,不應該成立。
從某種方麵講,她們的行為,讓一部分患有此病者而得到延續生命。
特彆是,當事人並沒有從中牟利,故不構成銷售獲利的罪名。
請法庭酌量進行量刑,判我當事人免於刑事起訴,並以無罪釋放。
漢城生物藥業辯護律師即刻起身辯護——
根據泡菜國專利法及藥品管理規定。
凡是仿製藥都被列為假冒偽劣藥品,更不允許進購和銷售。
泡菜國藥品管理法中規定,這種藥物就是假藥。
被告從阿三國進口這種廉價的仿製藥,不僅違反了泡菜國的專利法和藥品管理法。
更是對於專利持有者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所以,撇開所謂的感性,站在公正的立場,應該以銷售假藥的罪名,裁判被告方賠償損失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否則,長此以往,持有專利銷售方的利益,將會無法得到保障。
……
法庭現場是公開且允許直播。
因此,法庭上的激烈辯論,迅速傳遍了整個網絡。
網友紛紛表示自己的意見——
程思伊和馮曉燕所銷售的藥物是出於人道和同情,不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
泡菜國一直沒有使用強製專利法。
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他們的行為的確觸犯了刑律。
漢城生物藥業的辯論和起訴無可厚非……
網友的議論極其熱烈。
更多的善良網友,將同情支持的天平向程思伊和馮曉燕傾斜。
法官宣布進入雙方最後陳述的環節。
原告方漢城生物藥業,堅持程思伊和馮曉燕之舉違反了泡菜國的法律,當被判定為販賣假藥罪。
被告方程思伊的辯護律師,始終強調被告兜售的不是實際意義上的假藥,而是一種仿製藥,且沒有牟利,所做行為是人道救助。
雙方陳述完畢,法庭將作出最後判決。
在法官即將宣布判決結果之時,羅賓舉手道:“法官先生,請允許我就此案發表一些個人看法!”
法庭內頓時鴉雀無聲。
被告席上的程思伊看到羅賓幾人來到現場,更是意外和窘迫。
“這位先生,請保持法庭審判的嚴肅性,旁聽席沒有資格發言……”
羅賓不聞不問,直接起身陳述,“法官先生,諸位媒體記者,如果法律隻是冰冷的執行法律條款,而沒有人性,那麼這樣的法律就是有罪的!”
此話一出一片寂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