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到了法院外麵。
法院的門口,已經有不少的記者和圍觀的群眾在。
來的記者過多,拿到進去的旁邊證的記者並不多。
雖然今天的案件全程直播,但是規定前去的媒體記者,都不能帶手機進去,包括攝相機,一切視頻內容,都不得經過有意刪減。
因著能進去旁聽的記者不多,很多的記者隻能在外麵等著,不少還準備拍溫環被押進法院的圖片。
隻是當看到警方帶著一個非常瘦的犯人進法院時,沒有記者認出這是溫環,還以為是其他的犯人,連拍照都沒有。
後麵從網上看到法院開庭了,他們才知道剛剛被警方帶進去的是溫環。
可是網絡上的人都懷疑今天開庭上的被告是不是溫環,怎麼會才隔了幾個月,變化就這般大。
還有讓關注這事的民眾意外的是,這次受害人家屬還是沒出現在法院裡,自家女兒差點被強·奸,而父母包括家人朋友都一個沒出現,還連續兩次判決都沒有出現,讓關注此事的人都覺得奇怪。
隻是不管網絡怎麼爭議,案件還是在開庭中。
在法官的詢問中,溫環都沒有承認過意圖強·奸他人的事,但是溫環和他的律師都拿不出證據證明。
“被告所提的無罪訴求不通過,原告方還有什麼異議?”
“有,我的委托人因為被溫環意圖強·奸,現在精神失常,身體狀況變差,現在已經不敢見陌生人,每日做惡夢,我們要求一定金額的賠償,至少要保證我的委托人近幾年所有的心理谘詢費用,這是我的委托人的診斷報告,還有經過心理谘詢後的診斷。”陳文誌將所謂的醫療診斷和心理谘詢方麵的診斷報告提交到法官那裡。
法官看完後,另一邊,溫環的律師薑彭浩馬上馬上提出異議:“審判長,他說謊,昨晚他口中的受害人,還在酒吧裡玩樂到深夜!”薑彭浩對索賠的流程早已清楚,早就讓人調查林盈柿的生活起居,林盈柿在誣告溫環後除了接受媒體采訪,就是跑去酒吧玩樂,證據都留有不少。
薑彭浩提供的證據時間段,包括受害人林盈柿在指控了被告溫環後沒幾天,就上酒吧玩樂的照
片,包括昨晚,在開庭的前一天晚上,還上了酒吧玩到深夜,完全沒有原告律師所說的精神失常,身體狀況變差,不敢見人的情況。
陳文誌見薑彭浩竟然還弄到了這些證據,氣得差點直接走人,他沒想到他一直想著怎麼弄到溫環的錢,結果林盈柿卻給他搞了這麼一出讓人抓把柄的事,連裝病都不裝,這下他剛剛拿出來索賠的所謂診斷報告都被當成了作假,對後續的賠償會非常影響!
法官看完了雙方提交的所有調查後,暫時休庭。
等到再次開始,法官宣判結果,“被告溫環,強奸他人未遂,屬實,判刑兩年,賠償受害人五千元......”
法院判決結果一出,除了賠償金額有了變化,其他的都與第一次判決無變化。
第一次判決時,判決的賠償金額是三萬元,因被告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賠償和解,雙方都選擇上訴。
這次最終判決,反而讓受害者一方能得到的賠償金額從三萬元變成了五千元。
就因為受害人去酒吧玩樂!
網絡上罵聲一片,特彆是在法院的官博下麵,最熱門的評論。
“憑什麼受害人被強·奸了就不能去酒吧?法院是以什麼依據去判賠償金額的,以我看就是賠償三十萬,都不能彌補受害者受到的創傷!”
“難道受害人就不能恢複過來,隻能一生都困在悲傷中才能索賠嗎?”
“這些法律是什麼鬼規定,什麼雙方都不同意和解,就隻能是判刑,不能要求賠多?被告哪裡有權利決定不賠償,就五千塊,是打發乞丐嗎?”
“法院是歧視女人吧,男人去酒吧可以,女人就不能去酒吧了?被強·奸了,去酒吧難道不是因為消遣壓力?”
“華國的法律太讓人失望了,女士們如果有錢,還是趕緊移民,不然被強·奸了,連賠償都要不到。”
“就因為受害者是女人,去酒吧就有罪?就是沒有受案件影響?這什麼破法律?”
......
最熱門的評論,全部是在指責法院的判決賠償金額不公,對於刑期的討論反而沒有多少。
隻是後麵慢慢的,一些爭議的評論也出現在熱門,多是由男性用戶將評論點讚上熱門。
“你們女人就沒看證據資料嗎?那女人沒
告溫環前就經常混酒吧,還說什麼因為壓力,要我看這個案八成是仙人跳!”
“去酒吧的女人沒一個好東西。”
“那女的律師還做了假證據說她怎麼精神失常,怎麼不敢見陌生人,結果天天跑酒吧,這就是不敢見陌生人?你們女人的眼睛瞎了看不到女的律師做了假證嗎?”
“好好去讀讀法律,國外還有第一次殺人都不用坐牢的,你們這些叫囂移民的女人趕緊滾出華國啊。”
“做假證影響判決,你們女人眼睛瞎了?”
......
輿論的最後,變成男女方的罵戰。
這次判決結束後,網上各媒體新聞用的新聞圖,還是溫環幾個月前的照片,並沒有截圖直播視頻裡現在溫環的模樣,照樣用溫環幾個月前的照片來當宣傳噱頭,指責法院的判決過輕,就因為受害者沒受到什麼傷害,判決的賠償金額就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