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十點四十左右,張凡穿著睡衣,拿著手機在房間裡走來走去。
跟倩倩怎麼說呢?
她現在是不是還和昨天那個象女人的男人在一起?男朋友,愛她?還不問青紅皂白地對他大吼大叫地那個男人在一起?
“千千,不許你這樣說他!”
張凡想起來他早上聽到的最後一句是這樣的。那至少說明劉小倩在彆的男人麵前是護著他的!
他還需要她來護?
張凡苦笑了一下。
不管怎麼樣,明天的飯局已確定了,這不能取消也沒有理由更改。演戲也要演,他沒有其他的選擇,在法律上,她是他的妻子,尤其是在san麵前,他還要表現出跟她很恩愛的樣子,他不想給這個san任何希望隻有讓她徹底死心,她才會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金達明說她至今單身是因為他,這個消息讓他壓抑,不管他與劉小倩怎麼樣,他是不可能與san在一起的,如果他和她能在一起,在美國,他們早就在一起了。
san是一個優秀的女人,但他對她隻是朋友,隻是同學之間的那種友誼。換言之,他對她沒有衝動,沒有那種想擁有的渴望。這種感覺不是勉強得來的。
然而,現在這個劉小倩倒是折磨得他他體內產生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情愫。。。她讓他時而心疼,時而仇恨,時而又恨不得將她融化在自己的身體裡這是三十多年來第一次對一個女人產生這樣複雜這樣強烈的感覺有時候,他覺得自己要瘋了唉,她還肯見我嗎?自己剛剛罵過她,剛剛叫她不要在麵前出現,現在又要打電話給她叫她跟他去見朋友。
她肯嗎?
她現在恐怕隻是等著跟自己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吧。
張凡想來想去,決定還是先發個信息給她。
san看樣子不見到她不會死心的。再說人家都明說了要把禮物當麵送給她,劉小倩卻仍然不露麵,算怎麼回事。
“你明天能回家一趟嗎?有個朋友從香港過來,想見你。我答應她一起吃個飯。”
按了發送之後,張凡忽然有一些忐忑不安,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不時低頭看看手機。
不過。。沒等多久,劉小倩給他回了信。
“幾點?在哪?”
“晚上6點,在星都大酒店。”
“好。”
他想了想,又發了一條,“要我去接你嗎?”
“不用。謝謝!”
張凡看到“不用,謝謝”這幾個字忽然間心裡十分難受。
他仿佛看到了一堵厚厚的城牆將他與倩倩隔離起來。
他垂下頭,呆立了一會。
他從抽屜裡拿出一包香煙,取出一支,點燃,走到陽台上。
劉小倩發完信息後,將手機捧在手心裡。
這是張凡第一次給他發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