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把總裁送進監獄(7)(2 / 2)

鑒於樓下有人監視,不好將苟雪帶回警察局詢問,他們就在租房詢問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並將所有的信息和證據都記錄了下來。

傅慎不僅對苟雪進行了非法拘禁,還用她父母的安全作為威脅,想要強迫她“捐腎”,涉嫌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犯案情節嚴重,且證據確鑿,警方很快就采取了行動,上門逮捕了傅慎。

進行了審訊和公訴後,法院最終做出了判處傅慎半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不是數罪並罰嗎?怎麼才判了半年?”

苟雪對這個結果很是意外。

“這主要是因為傅慎並沒有對你造成實際上的傷害,隻是犯罪未遂,再加上他想要買你的腎並不是為了謀利,而是為了救人,初心是好的,所以法院酌情減輕了刑罰。”某某非常專業地道。

“為啥要這樣?難道初心是好的就可以不顧道德,也不顧法律嗎?”

苟雪真的一點也不滿意這個結局。

原本的傅慎在裡禍害的人可多了,就算是判處死刑也不為過。

“沒辦法,現在的傅慎並沒有真的害死誰,法院是不可能給他判那麼重的刑的。”某某也很無奈。

“還有,如果傅慎在監獄裡表現得好,是可以假釋的,而假釋隻要服刑過半就可以申請,也就是說,傅慎隻要在裡麵老老實實地待三個月就可以出來。”

某某儘職儘責地補充道。

“他出來之後不會跑來找我算賬吧?”

苟雪的眼皮猛然一跳。

“難說,不過可能性很大,畢竟傅慎是個很喜歡記仇的人。”

某某客觀地回答。

“那就有點麻煩了。”

苟雪原本還以為至少可以讓傅慎在監獄裡待個十幾年,等他出來,白薇薇多半已經匹配到了合適的腎源,他就不會再找她的麻煩,這段時間裡的其他人也不會再被傅慎禍害。

可事實是傅慎用不了多久就能出來,苟雪不得不承認,自己還是想得太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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