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次碰到這種情況的鄭義驚呆了。
他連忙又打量了“淩雪”一眼。
她身高目測一米六左右,體型偏瘦,樣貌是清秀中帶著幾分可愛,背的書包和手機包是淺粉色的,乍看之下很像是初中女生。
“我可以問一下你是怎麼把他們打暈的嗎?”
鄭義完全無法想象一個瘦瘦小小的女生是怎麼把三個大男人打暈的。
“是用書包掄暈的,我的書包裡放的都是比較重的書,比較有殺傷力。”
苟雪把書包取下來提在手裡拎了一下,估計至少有七八斤重。
“就算書包比較重,應該也不至於有這麼大的殺傷力吧。”
鄭義真的不太相信。
他從警察局趕過來起碼花了十五分鐘,躺在地上的混混卻還沒醒,如果不是看得出他們還活著,他都要懷疑地上躺的是屍體了。
“我練過武,力氣比較大。”
苟雪本來不想暴露她會武功的事,但現在明顯忽悠不過去,也隻能暴露了。
“原來如此。”
鄭義終於知道什麼叫“藝高人膽大”了。
“雖然你這是屬於正當防衛,但還是建議不要下手太重,如果對方反咬了一口,說是你毆打他們,你又沒有保留證據的話,那就說不清了。”
鄭義很欣賞“淩雪”這種臨危不懼,還設法製服了歹徒的行為,但還是有必要給出提醒。
“可要是不打暈的話,他們不就跑了嗎?”
苟雪脫口而出。
“……”
鄭義竟無法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