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她應該是為了節省做飯的時間。”
某某發表了自己的想法。
“你咋知道?”
苟雪提著蛋炒飯進了廚房,找到了筷子,準備邊吃邊聊。
“裡提到了啊,平雪由於同時在兩個網站分彆簽約了一部,而且同時在拿全勤,一部要日更四千,另一部要日更六千,每天至少要寫一萬字,所以需要花很多的時間用來碼字。”
某某概括性地回答。
“一萬字需要很久嗎?”
苟雪記得她以前在網上看到過寫的大佬秀手速,有的大佬一小時就可以寫出一萬多字,而且不需要修改就可以發布。
“其他的作家我不知道,但平雪確實需要很久,因為她是用手機寫,一個小時一般最多隻能寫一千五百字,寫完還要修改,思路不順暢的時候還會卡文,一萬字至少要八小時左右才能寫完。”
某某根據《猝死的家》的相關內容回答。
“她為什麼不用電腦?”
苟雪之前看到書桌上有一個平板電腦,這說明平雪還沒有窮到連電腦都沒有的程度。
“她用電腦打字比用手機打字更慢,而且電腦看久了會覺得想吐。”
某某照著裡的原話回答。
“那她把電腦擺在那有什麼用呢?”
苟雪突然覺得很迷惑。
“用來做封麵。”
某某仍是照本宣科。
“封麵?”
苟雪往嘴裡扒了一口蛋炒飯,微微蹙了蹙眉。
“就是封麵,平雪為了節省買封麵的錢,學會了自己用電腦做封麵。”
某某耐著性子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