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體驗作家的生活(10)(2 / 2)

某某不假思索地道。

“內投是?”

苟雪關上了手機,躺了下去,閉上眼睛接著聊。

“就是不直接在網站上發布,而是把開頭一萬字到兩萬字的內容和比較具體的大綱放在文檔裡發給編輯。”

某某進行了通俗易懂的解釋。

“這樣有什麼好處嗎?”

苟雪不太了解內投。

“如果是直接發的話,作者可能需要等到作品發滿了一萬字或兩萬字甚至更多,才能知道自己的到底能不能簽約,而發布作品是需要審核的,審核有時候會耽誤一定的時間,因為負責新書審核的不一定是簽約編輯,而且審核通過的作品大多是不能直接刪除的,如果不能簽約,作者又不想寫了的話,處理起來會比較麻煩。”

“而內投不僅可以避免這種麻煩,還可以看能不能簽保底或買斷之類的,對於訂閱收入比較低的作者來說,簽保底或買斷會比簽分成更有保障。”

某某有條不紊地道。

“簽約還有不同的種類嗎?”

苟雪突然發現她對簽約好像也不是那麼了解。

“對啊,一般來說,分成是最容易簽的,因為分成基本隻會提供全勤的福利以及給作者五成的訂閱和打賞,而其他兩種是按更新字數算錢,而且大多不會低於千字十五元。”

“假如平雪簽的是千字十五的合同,每天更新一萬字的話,她一個月就可以獲得最低四千五元的收入。”

為了便於理解,某某舉了個具體的例子。

“哇哦~”

一聽到四千五的收入,苟雪又覺得當全職作家也不是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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