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 “物證”(1 / 2)

“事情便是這樣的……”言罷,何誌軍又朝著高案上的主理拱手一揖。

在他的描述中,並沒有對當日購買書卷所發生的事情經過有過多的改變。

小部分改變的地方,便是從兩日後,他到了筆墨攤主夫妻家中登記入冊開始的。

據他所言,他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就得知了所買的自己是從樣房的匾額上的拓印下來的。

於是乎,他便在登記入冊的時候,套出了話來,確定這字是從顧寧安家的匾額上“偷”來的。

而那筆墨攤主被拆穿後,便是心生愧疚,將同顧寧安串通一氣,騙取錢財的事情給說了出來。

因此,何誌軍方才想將筆墨攤主連同顧寧安一道告上了說理堂來。

聽完了他的描述,費文氣得身子發顫,他幾次在對方描述的過程中怒斥,結果被主理警告閉嘴。

而顧寧安則是沒想到對方居然打算用原告方的口供來進行誣告……

如此低劣的伎倆屬實是讓他提不起什麼打斷辯駁的興致來。

“費文,先前你多次打斷何誌軍言說,如今到你了。”說到這,主理頓了頓道:“我且問你,那書卷究竟從何而來?”

費文一愣,隨即坦然道:“乃是費某一時鬼迷心竅,從顧先生家宅的匾額上拓印而來。”

這本就是事實,可先從何誌軍的口中說出一遍,再讓主理問詢,又從被告費文的口中證實,其中意味就大不相同了。

一時間,堂外圍觀的鄉親們紛紛露出了鄙夷之色。

各種類似“小偷”、“賊人”、“不要臉”的字眼鑽進了其耳畔。

甚至在證實了何誌軍的一部份話是正確的之後,不少人對於“顧寧安串通筆墨攤主騙錢”的事情也是持肯定態度。

隻不過事兒沒看完,隻有一小部份的人竊竊私語,說著一些關於顧寧安的閒言碎語。

隻不過,他們這閒話也沒能說上太久就莫名其妙的發現自己長不開嘴了……

“我再問你,你同顧寧安可有串通一氣?”

主理的話音落下,費文當即高聲否認:“絕無此事啊!”

“顧先生是頂頂好的好人!這件事跟他沒有半文錢的關係!”

“要說真的有錯,那也是我不該去拓印先生家的匾額為一錯!”

“再有一錯,便是我不該將其貼上標假,混入了其餘書卷,叫我娘子不慎賣了出去!”

“餘下,費某敢對天發誓,全都是何誌軍編造出來的!”

“鬆鬆神,莫要那麼激動。”主理壓了壓手,看向了何誌軍,問道:“可有物證?”

“有物證,不過是佐證。”何誌軍從袖間取出一張紙條和一幅書卷,送到了高案之上:“書卷為費文拓印而下,字條為顧寧安親筆所寫。”

“二者字跡幾乎完全一致!”

瞧見那眼熟的字條,費文先是一驚,緊接著便是朝向何誌軍,怒斥道:“你居然偷走了這字條!”

砰!

主理一砸案台,沉聲道:“費文!若是你再隨意出言,本主理隻能使一些手段讓你暫時閉嘴了。”

泥人尚有三分火,更何況是當下的費文?

他怒目看向主理,正要說話,就被身側的妻子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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