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崎條約》以及《美日親善條約》簽訂之後,佩裡沒有在日本多做停留,而是帶著條約很快離開了日本,徑直返回美利堅。
梁耀並不著急走,而是在長崎逗留了一些時日。
根據《長崎條約》第三條條款,美利堅在長崎獲得了一塊租界。
這塊租界梁耀是用來當中轉站用的,因此在劃定租界之初,梁耀特意將租界劃在了碼頭邊上,以節省後續的建設的成本。
在考察完長崎,以及長崎租界後,梁耀製定了一份關於租界區的規劃計劃,隨即便又考察了外目炮台。
根據《長崎條約》第二條,長崎的外目炮台完全由美軍進行接管。
梁耀清楚自己之後,英法俄等諸列強也會蜂擁而至,向日本幕府提出一係列不平等的條約。
鑒於美利堅目前在諸列強中的勢力並不強,梁耀也無法阻擋這一趨勢。
美利堅想要一個人吃日本這塊蛋糕是不現實的,梁耀所能做的,就是在重點經營一個據點,確立美利堅在該據點的強勢地位,鞏固已經獲得的利益。
長崎地理位置優越,是日本開國前的唯一通商口岸,風氣較為開放,經濟也發達,是值得重點經營的地區,也是非常合適的據點。
而誰控製了外目炮台,就等於控製了長崎。這就是梁耀當初索要長崎外目炮台的原因。
不得不說,鍋島直正的目光還可以,炮台的選址沒有問題,最大的問題出現在火炮上。
外目炮台上那些過時的火炮由於射程不足,火力覆蓋的範圍有限,不足以完全控製住進入長崎的水道。
因此,在現有炮台的基礎上假設新的岸防炮迫在眉睫。
“以我們加州目前鑄造火炮的水平,還無法生產出能夠滿足完全控製長崎水道的岸防炮。”
陪同梁耀考察後,鄧延得出了一個比較沮喪的結論。
“我聽說法蘭西人的炮不錯,你和法蘭西人的關係也很好,不如請法蘭西人來幫我們一起搗鼓這個炮台?”
加州不是不能造炮,隻是在岸防巨炮方麵的製造經驗很少。
梁耀在金門海峽岸防炮,也是花錢直接從法國人那裡買的,鄧延有這樣的想法不奇怪。
但長崎畢竟不是聖弗朗西斯科,法國人也不會白幫忙,要是法國人屆時要求和他們共享外目炮台,那不就白白便宜法國人嗎?
“長崎外目炮台上的岸防炮,必須用我們美利堅自己造的大炮。”梁耀態度非常明確。
“加州造不出符合要求的岸防大炮,不代表美利堅造不出來,回國之後,我會去一趟東部,向戰爭部請求幫助,順便跟戰爭部要一筆修繕長崎外目炮台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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