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黑幫火拚,他絕對不會管,就算有一個色狼調戲良家婦女他都會出手,更彆說是人命關天的事情了。
多管閒事,是陳旭的專長。
出了人群,停頓了一下,陳旭順著人群繞了過去,左右看了看,見四周沒有人注意他,他還把速度展開到了極致,來到了大廈的後方。
四周的瞄了幾眼,見到四周沒有任何人,他才仔細的研究了一下大廈後方的結構,發現大廈基本都是玻璃做成的,想進去難比登天。
要救人在前方進去,基本是不可能,不說四周都是警察,能不能讓他進去,就算能讓他進去救人,他也不會去,大庭廣眾之下,進去了,把人救出來了,一會引起一番轟動,警察想不調查他的底細都不行。
這樣就能暴露身份,而且人怕出名豬怕壯,救人還得惹上一身騷。
就算這些他都不在乎,裡麵的幾名劫匪也不是傻子,讓他大搖大擺的進去,絕對對著他開槍,槍林彈雨也夠他忙乎的了。
而在後邊進去,不容易被人發現,也不會出現在前邊進去發生的種種問題,何樂而不為呢。
一個問題的解決往往都會伴隨著一個心的問題出現,後邊是不容易被人發現,可是要怎麼進去呢。
整個大廈的後邊都是玻璃,想要進去就必須要砸碎玻璃。一旦玻璃被砸碎,他不想暴露都困難。
砸碎玻璃的聲音,隻要不是聾子就都能聽見。
不過,陳旭並沒有沮喪,他是誰他可是殺手界的一流殺手,勾魂使者,對付這種小問題,輕而易舉。
輕輕的敲打了一下玻璃,發出了那種微弱的聲音,陳旭的愚智的眼睛中閃露著笑意,喃喃道:“幸好不是太陽能玻璃,這樣就簡單了。”
旋即,陳旭在身上來回的摸了摸,在兜中摸出了一支筆,這是他通常簽支票的筆,微微一笑:“幸好,這個東西也帶了,不然就難辦了。”
自言自語的喃喃了幾句,陳旭那筆的另一頭輕輕的一彈,瞬間出現了和筆尖一模一樣筆尖,隻不過顏色是銀白色的,看起來煞是好看。
“看來這件事情,還得是我陳旭出手!”說這話,輕輕的把筆尖放在了玻璃上,然後輕輕的劃動,發出那微弱刺耳的聲音,聽著心裡就好像讓小貓撓了一般,很是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