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查到這兩套房備案的時間後,喬若星心裡就覺得怪怪的。
兩套房不是離婚後顧景琰變過戶給她的,而是更早之前,在他們還沒有鬨離婚的時候。
這個發現,讓她心裡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房子這種東西,不像名貴的包包,好看的衣服,是裝點外形的東西,房子是能給人安全感的東西。
以前刷論壇的時候,經常能看到那種帖子。
【結婚五年,育兩胎,丈夫不願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我該不該離婚?】
【未婚夫付首付買房,他說讓我出錢裝修,婚後兩人一起供房貸,我讓他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卻被他說女孩子不應該這麼物質,這個婚我還要結嗎?】
【還了三年房貸,才發現房本上寫的是婆婆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
諸如此類的帖子,她簡直看了無數條。
當時她也有想過,要不要讓顧景琰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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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專門去翻了婚姻法。
婚姻法告訴她,房子婚前誰買的就是誰的,當然如果另一半有意贈予,願意加上你的名字,就另行規定。
她一看,自己一毛錢沒出,還要人家加自己名字,屬實有點不要臉,就作罷了。
她從來沒有想過,早在很久之前,顧景琰就在她名下劃了兩套房產。
不管她和顧景琰走到何種境地,這兩套房產,都足以讓她後半生過得衣食無憂。
顧景琰若真的考慮到她的未來,又為什麼會縱容鐘美蘭給她下藥?
不想要孩子,為什麼不跟她商量,卻用這種方式?
一邊傷害著她,一邊又為她將來做著打算,她竟是越來越看不懂顧景琰了。
喬若星壓下心底翻滾的情緒,沉聲道,“有空的話,你來一趟房管局,把我名下的房產過到你名下。”
顧景琰一聽這話,頓時就有些生氣,“就為這事兒?”
“這對我可是大事,”喬若星抿起嘴唇,“不過戶,我現在在江城連購房資格都沒有。”
顧景琰皺眉,“你有房還買什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