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印度當警察》全本免費閱讀
“誰說沒逮捕令就不能關押?”羅頓冷笑一聲道。
“沒錯,是可以關押,可一天內必須放人。”
“24小時還沒到。”羅頓回答道。
這話讓男同學的神色一滯,時間的確還沒到。
總不能真讓威斯關押一天吧,那自己在莉莎麵前豈不是丟人了?
自己可是向莉莎誇下了海口,來警局一定能夠將威斯弄出來。
“不,威斯他是冤枉的,你們無權抓他。”男同學又喊道,“而且他還是未成年,你又沒有逮捕令,怎麼能抓他?我們要保釋他。”
“逮捕令逮捕令,你是不是讀書讀傻了?”羅頓嗤笑一聲道。
“馬赫什局長,你不能侮辱人。”男同學有點急眼了。
他是浦那大學的學生,雖說浦那大學不如印度理工那麼有名,但在印度大學排名中還是比較靠前的。
能夠進入這大學的,能是傻子嗎?
他是靠自己的實力考上的,而不是動用什麼關係,金錢交易之類的進入。
“威斯·辛迪亞所犯的事證據確鑿,根本不用逮捕令,我們警方可以直接逮捕,拘留。就算你們想要保釋,也得找**,**同意保釋才行。”羅頓淡淡地說道。
逮捕令是有條件的,一般來說,針對那些不可認定的案件嫌疑人,警方才會向**申請逮捕令。
所謂不可認定的嫌疑人,就是警方手中的證據還不夠,無法完全指控這個人,這個人可能是犯人,也可能沒犯案,警方無法確定,那麼就不好直接逮捕。
可警方又需要調查這個人,而對方不配合,由於關係到案件的進展,所以就需要法官簽發的逮捕令了。
像一些可認定的案件嫌疑人,警察這邊證據足夠,或者案件情況非常明顯,犯人是誰很明顯,所以是可以直接抓人的。
其實這個所謂可認定或者不可認定還是很模糊的。
有錢有勢的,哪怕證據確鑿,他們也能找到關係將這個弄成不可認定。
然後他們再通過**的關係,不簽發逮捕令,那麼警方這邊就動不了他。